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政策解读 > 聚焦医改 > 定了!广州建GPO平台,人社部门主导药品耗材采购

定了!广州建GPO平台,人社部门主导药品耗材采购

2017-07-17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继广州确定GPO后,广州公立医院改革方案今日发布,广州下一步药品采购走向明朗: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开始嵌入采购,GPO、以地级市参与采购、统一配送。

  广州明确,将由:

  市人社局制定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采购;

  市医保局具体经办采购;

  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平台,实施带量集中采购(自建采购平台?!);

  公立医院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

  关于广州药品耗材采购分工如上,那么,药企在此医改变局中该干嘛呢?

  继广州确定GPO后,广州公立医院改革方案今日发布,广州下一步药品采购走向明朗: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开始嵌入采购,GPO、以地级市参与采购、统一配送。

  市医保职能加一项:参与集中采购

  根据方案,广州增加市医保管理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意味着医保开始嵌入采购,医保与药品采购有机结合,不仅能通过价格杠杆有效降低价格,又能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并规避大处方的形成,看来不仅药价要跌,营销模式也得改了。

  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福建、浙江、天津、安徽、重庆等省市都已将医保与药品采购有机结合,医保深度嵌入药品采购正成为一种主流的改革方式,这可能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医保职能往准入、销售方面延伸的趋势也极有可能,

  目前广东已在珠海、中山、东莞三个试点城市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明确将整合医保管理、药品采购、药款结算、医保支付标准制定等各项职能,非医改试点城市佛山也在近期明确新成立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意味着福建医保办模式登陆广东步骤加快,若试点成果可观(药品供应保障前提下药价明显下降),未来医保将强势介入广东药品销售各个环节,发挥对药企、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方案还明确,将制定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政策,组织协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

  透露出来的信号有二:

  一、广州除了GPO,或将以地级市为单位参与采购议价,广州的采购环境更趋于碎片化;二、实施统一配送,意味着医疗机构对上游配送商业和药企的谈判议价能力显著增强,不论是二次议价还是配送、回款,医疗机构压制上游工商业的趋势更加难以逆转,接下来就看是不是会像隔壁佛山一样,全市公开遴选3个配送商,倒逼流通商业整合,进一步让利。

  GPO

  广州已经明确将成为继上海、深圳之后,全国第3个GPO的地区。对药企来说,降价压力更大,GPO通过以量换价控制采购价格,药企不得不在市场与价格之间做衡量,而面对广州这样的大市场,药企并没有太多主动优势。

  总的来说,一方面,广州采购主体正在多元化,意味采购环境更加复杂,复杂的采购环境对药企的市场营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配送正在集中化,流通行业加速洗牌,中小流通企业急需转型。

  方案全文见下方,重点部分已标蓝,可收藏、分享,亦可留言探讨。

  以下内容来源:中国广州政府网站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17〕3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公立医疗机构,各公立医疗机构主办单位: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3日

  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保障人民健康营造良好环境,不断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与健康需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等政策文件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眼构建现代医院管理体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统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改革原则

  (一)坚持联动推进。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广州地区所有公立医院,包括省属、市属、区属医院,国家部委、军队、武警、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穗举办的公立医院,均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同步联动推进,同城同策、同级同价、分类实施。

  (二)坚持创新突破。在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及原则下,鼓励广州地区各类各级公立医院和有关单位充分发扬首创精神,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行业监管等领域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切实建立起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

  三、改革目标

  2017年7月,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推开。到2018年底,各项改革目标基本实现,医院运行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市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主要目标:

  (一)群众就医费用更趋合理。全面实施药品价格“零加成”,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得到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更趋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新突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二)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

  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比明显降低,市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便利性、可及性不断提高。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整体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患关系更加融洽。

  (三)医院运行管理更加科学。基本建立起政府有效主导、市场充分调节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疗卫生新机制有序运行。

  公立医院补偿、考核评价和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取得进展,编制人事制度更趋合理,用人机制科学灵活。

  力争到2018年底,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收入分配制度激励作用更加突出,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四、具体任务

  (一)推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的职责权限。组建广州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管理专家、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大力减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淡化对公立医院的行政隶属关系,减少政府各部门对公立医院具体事务的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法制办,广州医科大学)

  2.扩大公立医院自主权。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治理机制,自主负责业务运营、人事管理、内部分配等各项事务。规范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推动实行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

  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推动实施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和医疗联合体等可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统筹医院自主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部门: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医科大学)

  3.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费用控制、医保政策执行、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医院文化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定期组织对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落实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问责,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属地化、覆盖全行业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整合监督执法资源,统筹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综合监管。

  积极推进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积极推进卫生计生日常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审批和卫生计生日常监督执法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

  发挥行业协会和学会作用,督促公立医院加强行业自律、自我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

  积极为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创造条件,探索对公立医院进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强化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5.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制定实施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资金补偿方案,改革财政补助方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

  推进各级财政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各项资金,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

  尤其要确保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职业病防治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倾斜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6.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增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政策和组织协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增加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及经办管理广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职能。

  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平台,按照带量集中采购要求,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从2017年7月15日起,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财政补偿和医院降低运行成本等三种途径,并按8∶1∶1比例,弥补医院因实行药品价格“零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

  其中,财政补偿部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占比,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医用耗材降到20元以下。

  到2018年底,医疗费用增长率、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9%,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费用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不超过7%。(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8.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审批职能。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对个别专科医院实行“一院一策”,特定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差异化定价。将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和2018年期间每半年调整一次,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

  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收费范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

  9.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严格医疗技术准入,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

  建立药品重点监控目录,加大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的监管力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到2017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不低于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

  加强传染病专科门诊和预防保健科规范化建设,加大健康教育引导力度。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医科大学)

  (三)强化医保的基础性作用。

  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开展中长期测算,及时调整完善医保实施管理办法,确保基金安全和可持续运行。对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以医保总额预算为基础的支付方式改革。

  全面推行门诊按人头付费和住院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2017年广州地区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达到150个左右。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研究及准备工作,着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发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

  11.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健全城乡一体、层次多元、公平和谐、惠民高效的医疗保险制度。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依法足额征收保费,稳定医疗保险参保率。

  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推广“农村居民门诊一元钱看病”新模式。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

  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扩大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完善大病保险政策,综合发挥医保基金、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等作用,避免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地税局)

1 2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