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牵扯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一个人生下来时是否就已经决定了他是同性恋者。这是目前还无法把握的一件事,因为同性恋的认可到青春期才能判断。但是,循着这样一个思路,有研究者提出,同性恋在生理上是否具有遗传性?如果说,这一假设得到证明,那么,先天的因素就很好来判断了。1969年,罗宾提出这样一个事例:主人翁是个高智商的教授,45岁左右,他的儿子在家庭内部同性恋活动中患上了急性精神病,为此他非常懊丧和苦恼。这位教授已处于精神病晚期并进入精神分裂潜伏期,他明白,他过去的同性恋经历不仅给自己,而且也给儿子带来了灾难。儿子本来很聪明伶俐,可是他服用了精神病治疗药片而造成了植物型幻觉和四肢的坏死。教授的乱伦(家庭内部的男性性活动)是从和他父亲开始,接下去是兄弟、表兄弟一直到他儿子。明显地,他是生长在一个父系遗传的家庭中,在这家庭中祖父、父亲、儿子之间有着无限的性引力,而女人在这家庭中只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这一假说由于其特殊性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证明,但是,他也给研究同性恋的专家带来一些疑问:那些从遗传学上不能得到证明的同性恋者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呢?如果他们是后天形成的,人类又会面临怎样的艰难选择?
人类的这种先天性的研究到目前还在继续进行,希望早一天得到一个能令人信服的答案。
三、关于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同性恋的形成是一个社会的原因
在社会学家看来,人与动物不同的就是其社会属性,人类虽然有很多本能的行为,但由于后天的人的社会化,这些本能已经转化为一种习惯,或者说是文明行为,特别是人类的道德精神,基本都是后天获得的,而这些道德精神又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所有行为,包括那些本能的行为。从这一角度来审视同性恋,便与前面所说的心理学家和生物学家、医学家的看法不同。在社会学家看来,社会的影响或者说教育、环境等的影响是形成同性恋的主要原因。社会学家不同意精神分析理论关于人生来便具有同性恋和异性恋的两种倾向,而认为后来的性取向主要是由于“社会化”而造成的。他们认为,人类并非生来就有同性恋或异性恋的倾向,而只有产生性反应的能力。
比如,在婴儿时期,所有的人都是“中性”的,你告诉他他是男孩他便是男性,你告诉他他是女孩他便是女孩。关于性别教育只是异性恋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的一种教育,由于它的介入,使人们对性别有了男人和女人的分别。同时,也由于这方面的原因,便有了喜好或歧视。由于这种文化的影响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关于性的认识,它不仅仅影响人的心理发展,也影响到人的生理趋向。在传统的以性为生育为目的的文化形态下,使大部分人学会了对异性刺激产生性反应,而只有异性恋的倾向。同性恋的产生从本质上说与异性恋并无不同,只是同性恋者的个人经历使他们走向了另一条通向同性恋的“学习”途径。
在社会学家看来,这种所谓“学习”过程,主要是指一种行为发生后,周围的环境对这种行为的奖励或惩罚而引起行为者在心理方面的肯定或压抑的过程;广义地说,也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产地潜移默化的适应过程。“学习”理论认为,人在开始阶段,既与同性也与异性接触,如果和同性的交往以至性取向受到“奖励”,就会导致这种行为的强化,使人的性定向趋于同性恋:如果异性恋的尝试受到挫折,也会削弱异性恋的定向形成而使同性恋易于产生。反之,对同性恋行为的“惩罚”和对异性恋行为的“奖励”则使人的性定向趋向于异性恋。
这种“奖励”与“惩罚”有时并不是直接指向性行为,而是指向性心理气质的养成从而间接指向性行为。例如一个男孩的顽皮、好动经常受到父母的呵责,父母只是要求他像女孩那样“文静”;或是他生长在一个女孩众多的环境中,顽皮、好动使他感到离群、孤立,那么他就会逐渐女性化,长大后由于“互补”的作用而倾向于粗犷的男子,从而产生同性恋。中国过去扮演旦角的男演员,由于长期揣摩女性心理和女性动作,也容易使心理气质女性化从而倾向于同性恋。
但是,这种社会学家的观点很可能会遭受同性恋群体的攻击,在同性恋者看来,他们在性别上并没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社会学家所说的女性气质是一种变性人的特点,与真正的同性恋是有差异的。同性恋者还是坚持自己是先天的,而非后天的。也就是说,他们否定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为他们寻找的一切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