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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司法鉴定:有嫌犯骗过资深专家 发现问题可能重新做

2015-09-16 来源:健客网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北京男子陈某要求父亲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遭拒,持刀杀死父亲,砍伤母亲。南京宝马案“急性短暂精神障碍”的鉴定意见还未从公众印象中淡却,陈某再次把精神鉴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于鉴定意见本身,不仅要审查最后的结论,也要审查鉴定的取材方式,内容与结论在逻辑上是否行得通等。鉴定意见要通篇看,过程部分务必认真审阅。各方对鉴定意见有不同声音的话,公诉审查尤其更要慎重。最后,不能只依靠鉴定,全面调查嫌疑人的亲属邻里、平时表现,综合全案证据,才是保障办案质量的王道。

  位鲁刚分享了他的办案经验:拿到鉴定意见后,根据逻辑、常识和经验初步判断,若感觉有疑点,就会去调查核实。要材料,要依据,去质询,另找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专家意见,必要时可以再行委托重新鉴定。有时调查核实的过程确实挺艰辛的,一定要有心,用心。“公诉人做久了,有时会有一种职业直觉。讯问时注意观察,或多或少能看出一些蛛丝马迹。被讯问时说犯罪事实特别流畅,作案有预谋事后又设法逃避追究的嫌疑人,如果做出的鉴定意见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我们审查的时候就会更加慎之又慎。”

  检察官与鉴定者的合作之道

  精神病司法鉴定事关人的生命与自由。检察机关与鉴定机构如何做好配合,力求接近真相与提升效率双赢,保障人权与惩治犯罪并重?

  李松义对记者说,他旁听过一次精神病司法鉴定会议,受鉴定的那个人是其承办案件中的嫌犯。这唯一的一次经历让他认识到,司法机关办案人直观了解鉴定机构的讨论过程、结论得出过程很有必要。但这个制度怎么形成,需要多方达成共识。

  “鉴定文书中的‘辨认’与‘控制’能力,与刑法中的‘辨认’与‘控制’能力,在用语上相同,但是含指内容是不同的”,张孟东说,刑法上的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行为方式、性质、对象,有明确的认知。而医学鉴定中的辨认能力,则一般是指对普通事物的辨认能力。对于有的精神病鉴定意见显示,嫌疑人具有辨认能力。

  而承办检察官在全案审查后发现,嫌疑人具有普通的认识能力,但作案时处于臆想症发作期,对行为对象认识能力下降,并不具备完全的辨认能力。当公诉人与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慎重起见,承办检察官都会另找一家机构重做鉴定。专业人士的鉴定工作,可否精准定位在刑法含义上的辨认与控制能力之上?

  张孟东说,对于鉴定人出庭,修改后刑诉法规定了特殊保护,但畏难心理依旧普遍。在法庭上,当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提出问题,唯有专业人士才有专业知识去回应,如果鉴定人不出庭,质疑被搁置,诉讼效率大幅降低。此外,如果将鉴定机构和人员资质随鉴定文书附上,检察官就不用在查找机构人员资质上兜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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