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湿剂
保湿剂在国内外均被视为包括银屑病和特应性皮炎(AD)在内的干燥性皮肤病的基础疗法和一线疗法,美国AD指南推荐在急性期、维持期和预防期可全程使用保湿剂。
保湿剂的作用
保湿剂一般含有润肤剂、封闭剂和吸湿剂等主要成分。
吸湿剂是一类与表皮中天然保湿因子和人体蛋白质、多糖等相似的大分子物质,能使表皮深层和真皮组织的水分进到角质层,实现角质层细胞的再补水。封闭剂是一类不溶性的脂类物质,涂抹之后形成疏水膜延缓角质层的经皮水丢失。润肤剂通过填充脱落的角质细胞之间的缝隙使皮肤光滑。
保湿剂可用于多种干燥性皮肤病的治疗,如银屑病、鱼鳞病、扁平苔藓、掌跖角化病、慢性单纯性苔藓、
痤疮、
玫瑰痤疮等…保湿剂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AD的发生及新生儿、儿童和成人的瘙痒、红斑、鳞屑和苔藓样皮肤改变。含5%尿素的润肤霜可以使AD复发率减少37%,单一保湿剂对银屑病的有效率为15%~47%。
如何判断皮肤的干燥程度
判断
皮肤干燥程度对于选择保湿剂的剂型和剂量及外用抗炎药物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轻度干性的皮肤:有轻微的鳞屑和瘙痒,可伴轻微的红斑,没有疼痛和皲裂;
中度干燥的皮肤:出现中度鳞屑,轻度或中度瘙痒和疼痛,可伴轻度红斑和皲裂;
严重干燥的皮肤:很厚的鳞屑,严重瘙痒和疼痛,至少应有轻度的红斑;可有皲裂并可以很严重。
保湿剂的用量和频率
对于保湿剂的用量目前尚无国际统一的标准。
多数指南推荐保湿剂的使用量:婴儿100g/周,儿童150~200g/周(亦有推荐250g/周),成人500g/周(最少250g/周);英国皮肤病学会推荐儿童250g/周,成人600g/周。
多数指南推荐涂抹保湿剂的频率:2~3次/天。美国AD指南认为保湿剂的使用可不限次数、随时使用。英国皮肤病学会建议,AD患者应每隔4小时或每天至少使用3~4次保湿剂。
有专家(Lawton)认为保湿剂应在浴后立即使用,由于保湿剂的功效仅能维持2~3小时,故需重复涂抹,一般建议每隔2~3小时重复1次。
2岁以下儿童的皮肤特点是表皮和角质层较薄,含水量较高,经皮水丢失增加,皮肤pH高,脱屑多。且婴儿的体表面积与
体重比很高,也需要增加保湿剂的用量,以减少经皮水丢失和外用药物的用量。此外,涂抹保湿剂8小时后,体表残留量仅余50%,需要重复涂抹以保证疗效,所以儿童保湿剂的使用频率可根据病情涂抹2~6次/天。
保湿剂与外用药先用哪个
英国指南指出:保湿剂宜在外用药后10~15分钟使用。皮肤病初级协会共识中建议先应用保湿剂,间隔15~30分钟后再用糖皮质
激素。还有其他一些观点,如不分先后顺序,间隔15~30分钟即可;或糖皮质激素用后30~60分钟再用保湿剂;或仅在AD发作期先用糖皮质激素再用保湿剂;或软膏类的糖皮质激素应在保湿剂后使用以避免药物吸收过多。
基础研究显示保湿剂对改善角质层的水合作用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对经皮水丢失的影响则是逐步增加,多在60分钟后恢复到正常水平。故认为糖皮质激素宜在保湿剂涂抹1小时后再用。由于糖皮质激素和润肤霜的使用顺序缺乏循证医学依据,故相关的专家共识采取务实的做法,或推荐在糖皮质激素之前使用保湿剂,或不在指南或共识中提及此事。但较为一致的是均不推荐保湿剂与糖皮质激素同时使用,因为这将稀释糖皮质激素并降低效能,或将糖皮质激素扩散到未受累的区域而致不良反应。
英国国家健康与临床研究所指出,保湿剂不应在他克莫司应用前后2小时内使用,但对吡美莫司乳膏无此限制。
使用保湿剂的注意事项
一般建议在全身应用保湿剂前,选择一小片皮肤上试用并观察24小时,以验证有无刺激性或过敏现象发生。
保湿剂中以软膏制剂的保湿效果最好,乳膏次之,但患者对软膏的耐受性可能较差,对乳膏制剂的耐受性往往更好且依从性更高,而乳液因高含水量会导致蒸发而使皮肤干燥,故对治疗无效。应告诫患者使用纯油产品、如椰子油而非配方制剂,会使皮肤更为干燥,故不推荐使用纯油产品。
一些中重度皮肤干燥的患者在涂用保湿剂后会有蜇感或烧灼感,这与保湿剂中添加防腐剂有关。故欧洲AD指南指出在发炎的皮肤上直接单独使用保湿剂,因患者的耐受性差而难以坚持,最好先治疗皮肤的急性炎症。在没有充分局部抗炎治疗的情况下,单独使用保湿剂有播散性细菌和病毒感染增加的风险。
尿素和丙二醇可能会对婴儿皮肤有刺激作用,尿素可能致肾功能障碍,故在2岁以下幼儿患者应避免使用含尿素和丙二醇的保湿剂,而对AD患儿大量预防性使用含有完整蛋白质(如燕麦胶)的保湿剂,可能有增加皮肤过敏的风险。
大罐包装的保湿剂比小管包装的保湿剂有更大的消耗量,故最好推荐泛发性干燥性皮肤病的患者购买大包装的保湿剂,频繁的薄涂抹比较少次数的厚涂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