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近视是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发生的危险因素,但近视与青光眼的进展有没有关系呢?眼轴的加长为近视,尤其是高度近视的机制之一,其可以影响视盘及黄斑区的眼底结构,此部位也是青光眼病理变化的关键部位。目前的研究对于近视与青光眼发展的关系结论不统一,认为近视是青光眼的保护因素、危险因素及两者无关联的看法均有报道。由于近视在全世界尤其是亚洲普遍存在,所以明确近视与青光眼的关系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背景,最近来自韩国的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研究。采用的方法为队列研究,共纳入369名青光眼病人的369只眼,平均随访时间为4.4年。所有患者接受全面的眼科检查及病史调查。纳入标准为:最佳矫正视力≥0.5,房角开放,存在青光眼导致的视神经损害(RNFL变薄及视野缺损)。排除标准为:其他眼部及神经系统疾病导致的视野缺损,有糖尿病病史及内眼手术史。研究对象根据近视屈光度(等效球镜)的大小分为非近视组(NMG)、轻中度近视组(MMG)(0至-6D)及高度近视组(HMG)(-6D以上)。研究对象在进入队列时均记录基线视野情况、RNFL厚度及视盘照相等,其后每半年复查RNFL厚度及视野等,并在每次复诊时进行多次测量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所有研究对象均接受同纳入前的药物治疗。青光眼进展的判断:应用HumphreyFieldAnalyzerGuidedProgressionAnalysis软件对视野结果进行分析;两位不同青光眼专家采用盲法对视盘及RNFL照相进行分析;OCT进行视盘旁RNFL厚度测量。
结果:NMG组共纳入178只眼,MMG组151只眼,HMG组40只眼。不同组中分别以视野及视盘分析/RNFL照相方法诊断青光眼出现进展的例数及所占该组总例数的比例见下表。
应用单变量或多变量调整危害比(hazardratio,HR)以不同变量为标准进行分析。当以视野为青光眼进展标准,NMG组作为参考时,MMG及HMG组都不是视野进展的危险因素;当以视盘分析/RNFL照相方法作为诊断标准时,HMG组是青光眼进展的保护因素(HR:0.323,P=0.031)。
讨论:高度近视经常出现倾斜的视盘伴有视盘旁萎缩,所以:1、在进行视盘分析及RNFL照相进行青光眼情况的分析时,可能与青光眼造成的视神经结构改变相混淆;2、由于高度近视眼底的特点,在纳入病例时即有可能存在误纳入了非青光眼的患者;3、HMG组的患者最年轻,所以年龄也可能成为混杂因素之一。本研究的局限性包括,本研究中研究对象的纳入方法为回顾性,所以研究对象既往青光眼的治疗方法及目标眼压的制定并没有一致性,所以可能成为影响因素。
结论:当以视野为青光眼进展的判断标准时,近视与青光眼的进展无显著性关联;当以视盘分析及RNFL厚度为判断标准时,高度近视为青光眼进展的保护因素,但其中可能有高度近视原有的视盘改变以及年龄等混杂因素参与其中。
短评:
危险或预测因素的评估,对于高眼压症和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非常重要;它对于疾病的早期诊断以及确诊患者的初始治疗和随诊都有很大的帮助。最新版的EGS指南将近视定义为开角型青光眼发生以及高眼压症向开角型青光眼发展的危险因素,而开角型青光眼进展的预测因素不包括近视。
近视是否是青光眼进展的危险因素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但是近视尤其是高度近视的青光眼研究有一定的困难。首先,高度近视患者的青光眼诊断非常困难,近视性乳头改变的存在增加了发现青光眼性损伤的难度;近视度数和视野异常指数存在相关性,难以和青光眼性视野损伤鉴别;其次,高度近视本身也是一种进行性疾病,会随着年龄进展。
本研究采用队列研究的方法,将青光眼患者根据屈光度分成非近视,中度近视和高度近视组,以视野或视盘/RNFL改变作为进展标准,分析了近视、基线视野和RNFL厚度等因素对于青光眼进展的影响。研究发现,以视野或视盘及RNFL改变为判断标准,近视程度和青光眼进展无关。当以视野为青光眼进展的判断标准时,近视与青光眼的进展无显著性关联;当以视盘分析及RNFL改变为判断标准时,高度近视是青光眼进展的保护因素。
这个结果很有趣,但是研究结果是否提示高度近视患者青光眼进展较慢?是否可以认为,对于高度近视患者,青光眼的治疗就可以不要特别积极了呢?我认为不是。正如文章所提到的,这种结果可能和高度近视眼视盘/RNFL图像判断的困难性以及最初高度近视眼被误诊为青光眼有关。并且,研究中高度近视组数目明显较少,患者的年龄偏轻;研究眼的初始视野改变大多为早期视野改变;研究没有考虑随诊过程中治疗的积极程度,目标眼压的控制情况;这些都可能会影响青光眼的进展,影响研究结果。
另一方面,文章也提示青光眼进展的判断不能单独依靠结构或者功能的进展,甚至青光眼的诊断也不能单独依靠结构和功能的改变,在临床工作中应该注意,一定要结合两种检查。
文章也提到了初始青光眼程度对于青光眼进展有影响,在临床制定目标眼压时需要考虑疾病的初始程度。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健客价: ¥15.8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所致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27.4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健客价: ¥17青光眼,高眼压症。
健客价: ¥19.5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时间因人而异,因此应予以密切监视。
健客价: ¥64主要用于脑部,周围血流循环障碍。 1、急慢性脑机能不全及其后遗症:脑卒中、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痴呆。 2、耳部血流及神经障碍:耳鸣、眩晕、听力减退、耳迷路综合征。 3、眼部血流及神经障碍: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及神经障碍、老年黄斑变性、视力模糊、慢性青光眼。 4、周围循环障碍:各种动脉闭塞症、间歇性跛行症、手脚麻痹冰冷、四肢酸痛。
健客价: ¥36.4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健客价: ¥25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健客价: ¥13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健客价: ¥68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静脉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术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健客价: ¥8适用于下列情况降低升高的眼压:高眼压症开角型青光眼可以作为对β阻滞剂无效,或者有使用禁忌证的患者单独的治疗药物,或者作为β阻滞剂的协同治疗药物。
健客价: ¥66.8降眼压药。醋甲唑胺适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也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
健客价: ¥21.8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检眼镜检查后可用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药的作用。
健客价: ¥7降低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升高的眼压,这些患者对使用其它降眼压药不耐受或疗效不佳(多次用药后不能达到目标)。
健客价: ¥182.8活血化瘀,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及脑出血后遗瘫痪,眼底视网膜阻塞,冠心病,血管炎性皮肤病,风湿病;行小梁切除后眼压已控制的晚期青光眼视野缩小症。
健客价: ¥14本品用于降低开角型的青光眼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健客价: ¥142.1适应症为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检眼镜检查后可用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药的作用。
健客价: ¥16清热解痉,去翳明目。用于肝阴不足,肝气偏盛所致的不能久视、青少年远视力下降;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
健客价: ¥28.3本品可有效的降低眼压,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或高眼压症患者的治疗。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其它降低眼压的药物联合使用。
健客价: ¥43.8用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控制。
健客价: ¥43.8滋补肝肾,养阴生津,清肝明目。用于青光眼,初、中期白内障及肝肾阴虚引起的羞明畏光、视物模糊等病
健客价: ¥25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健客价: ¥10.8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治疗眼内手术后、激光滤帘成形术后或各种眼部损伤的炎症反应,抑制白内障手术中缩瞳反应;用于准分子激光角膜切削术后止痛及消炎;春季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等过敏性眼病,预防和治疗白内障及人工晶体术后炎症及黄斑囊样水肿,以及青光眼滤过术后促进滤过泡形成等。
健客价: ¥5适应症为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健客价: ¥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