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特征
1、光觉
弱视眼的视功能在许多方面有异常,如视力减退,拥挤现象,中心注视和对比敏感度下降,但它的中心凹和周边部视阈正常,能察觉最暗淡的光亮。
2、视力
0~2岁视力评价法:
定性检查:对光反射,固视反射,瞬目反射,追随运动,视动性眼震等;
定量检查:视动性眼震法(OKN),EOG,视觉诱发电位,条栅视力卡,PL法;
视力评价:新生儿视力约为0.03~0.05,VEP客观检查结果:6个月就达到了1.0,OKN,PL检查等心理物理检查是0.1~0.3。
2~4岁视力检查方法:
图画、E字及环形单视表检查。
5岁或更大儿童视力检查方法:
Snellen视力表等。此年龄视力称为幼稚型视力,其特征是分读困难;
注重双眼视力差别的定性检查。
各阶段的儿童视力:儿童的视力发育不是由异常到正常,而是由低常到正常。
(1)2-3个月:0.01-0.02
(2)4-5个月:0.02-0.05
(3)6-8个月:0.06-0.1
(4)9-12个月:0.1-0.15
(5)1岁:0.2-0.25
(6)2岁:0.5
(7)3岁:0.7
(8)4岁:0.8
(9)5岁以上:1.0
3、对比敏感度
(1)对比敏感度是在明亮对比变化下,人眼视觉系统对不同空间频率的正弦光栅视标的识别能力,是重要的形觉功能定量检测指标;
(2)研究表明,弱视均有CSF功能的缺损;
(3)正常人与弱视者比较,CSF曲线较正常低,峰值左移。
4、拥挤现象
对单个视标的识别能力比对同样大小但排列成行的字体的能力要高的多,这个现象叫拥挤现象。拥挤现象的原理是因为侧方抑制不完全,人眼在辨别物体时,除了集中于该物体,周边物体对其干扰应该排除,此为侧方抑制。若侧方抑制不完全处于失抑制状态,兴奋会扩散,旁边物体对被注视物体的干扰不能排除,此为拥挤现象。
5、注视性质
1、中心注视-1°以内。
2、旁中心凹注视-1~3°。
3、黄斑注视-3~5°。
4、周边注视-5°以外。
诊断
视力检查、屈光检查: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眼位检查:斜视性弱视;外眼、屈光间质检查:形觉剥夺性弱视;注视性质检查:中心注视性弱视、旁中心注视性弱视。
1、弱视筛查年龄
建议筛查开始年龄为1岁。1-3岁儿童采用眼底瞳孔反射照相法检查,发现高度屈光不正、屈光参差、斜视或屈光间质混浊等弱视危险因素,大于3岁儿童开始视力筛查。
2、弱视诊断标准
对不同年龄儿童采用不同视力参考值的下限:3岁为0.5,4-5岁为0.6,6-7岁为0.7。如果幼儿视力低于同龄儿童正常视力下限,双眼视力相差不足两行,但临床未发现形成弱视相关的危险因素,诸如:单眼斜视、屈光参差、上睑下垂、屈光间质混浊,以及双眼高度屈光不正等因素,不宜诊断为弱视,可随访观察。
治疗
视力发育在2岁以内为关键期,2~5岁为敏感期,6~12岁为可塑期,12岁以后不再发育。在敏感期内存在角膜混浊、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较长期遮盖一眼、屈光参差、高度远视和斜视,均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弱视,同时这个时期也是治疗弱视的最佳年龄。
1、弱视训练及治疗
精细目力训练:是对于弱视眼的一种特别应用锻炼,有利于视觉发育和提高视力。精细目力训练方法很多,应根据弱视患儿年龄、智力和视力等情况选用,也可经常变更训练方法,例如串珠子,练习刺绣、描图、绘画、书法等。
遮盖疗法:有的弱视儿童单眼患病,或双眼视力相差较大,需采用遮盖健康眼的方法来治疗。通过健眼遮盖,可以解除健康眼对弱视眼的抑制,让弱视眼得到更多锻炼,提高视力。
弱视治疗仪:弱视可以简单理解为视神经或视细胞没有得到足够的刺激,因此需要通过弱视治疗仪来唤醒沉睡的视细胞,它是弱视治疗中十分常见的工具,弱视患儿必须坚持治疗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多媒体视觉训练:患者通过多媒体软件训练眼力、脑力、手脑眼协调力,较终达到各项视觉功能与视觉技巧提升的目的。其丰富性、趣味性和有效性可以大大提高训练者的依从性,特别适用于儿童训练者。
2、弱视治愈的标准
1、视力≥1.0;
2、固视状态:偏心固视变为正常稳定的固视;
3、斜视治愈,拥有双眼视;
4、自觉症状消失。
3、弱视治疗疗效的评价标准
1、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提高一行者;
2、进步:视力增进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愈:视力恢复≥0.9者;痊愈:经过三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如有条件,应同时接受双眼视功能训练,以期恢复双眼单视。
4、弱视的复发
1、原因:家庭、患儿、环境。
2、防止措施:保持双眼视力的平衡;坚持配戴功能眼镜;立体视觉的训练;眼位的矫正;定期去视光机构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