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栓治疗使用调脂药物须注意
摘要:应减少剂量或暂停给药;肝功能保持良好可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递增剂量则每12周检查1次肝功能,稳定后改为每6个月1次。
溶栓治疗使用调脂药物须注意
1)依据我国血脂防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用药,每4-6周检查肝功能与肌酸激酶,依结果逐步递增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我国批准的药物说明书的使用剂量。
2)调脂药物引起的肝功能损害一般出现在用药3个月内,停药后逐渐消失,因此用药3-6个月内定期检测肝功能。如转氨酶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应减少剂量或暂停给药;肝功能保持良好可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递增剂量则每12周检查1次肝功能,稳定后改为每6个月1次。
3)调脂药性肌病是肌溶解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用药中出现不明原因的肌痛、肌压痛、乏力、发热,须注意肌病的发生。用药期间,如有引起肌溶解的急性肌病诱因时,如
败血症、创伤、大手术、低血压、
癫痫大发作等,宜暂停调脂药,可避免肌病的发生。定期检测CK亦是及时发现肌病的重要措施,一般认为CK超过正常上限的10倍,应暂停用药。笔者认为CK超过正常上限5倍,或已出现肌肉症状即应减量或停药,以策安全。肌溶解进一步发展可产生肌红蛋白尿,严重者可引起肾衰竭,甚至死亡。患者有上述表现,同时血CK升高超过正常上限的10倍,可诊断为调脂药性肌病。及时发现并停药,绝大多数肌病症状多可自行缓解或消失。
4)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他汀类与贝特类联合应用。以TC升高为主的高脂血症,先给予他汀类,TC达标后如TG未达标,可停用他汀类并给予贝特类降低TG。如少数混合性高脂血症患者在其他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而考虑联合用药时,也应从小剂量开始,严密观察不良反应,并检测肝功能和血CK,可避免肝功能损及肌病的发生。
(4)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
制药(ACEI)和血管紧张素体拮抗药(ARB)。
1)ACEI:作用机制。改善心肌重构,减轻心室过度扩张,减少充血性心力衰竭的发生率和病死率。大规模临床随机试验进一步确定在ACS早期使用ACEI的价值,无论心功能正常或不全,均有益处。SAVE、SOLVD试验结果表明,ACEI能明显降低心功能不全ACS患者心脏性事件及AMI的发生率。HOPE、EU-ROPA、PEACE试验结果表明,ACEI能明显减低心功能正常ACS患者心脏性事件及AMI的发生率。ISIS-4试验结果证明了早期治疗的重要性。
ACEI使用原则:a.早期使用。b.从小剂量开始并在24-48h内逐渐增加达到足量。c.4-6周时无左心室功能障碍证据,可停用ACEI。但也有人主张可长期使用ACEI,可减少心血管事件发生率。
禁忌证:急性期收缩压90;出现临床严重肾衰竭(血肌酐265molL);有双侧肾动脉狭窄病史;已知对ACEI过敏者或妊娠妇女。
2)ARB:不能耐ACEI者可选用ARB。有研究结果表明,ARB能降低ACS的病死率、病残率、住院率,明显延缓心力衰竭的进展,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ARB包括氯沙坦(科素亚)50-100mg,每天1次;伊贝沙坦(安搏维)150-300mg,每天1次;
缬沙坦(
代文)80-160mg,每天1次;替米沙坦(美卡素)80mg每天1次,以及坎地沙坦(必洛斯)4-8mg,每日1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