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胸有后遗症吗?!
摘要: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尤其对疾病治疗来说,更是如此。那么,什么样的患儿才选择三岁之前完成手术呢?有三种情况是必须提前完成手术的:
对于任何一个在婴幼儿时期出现的
漏斗胸患儿来说,家长的心情很容易理解,大家都希望能尽早给宝宝们做治疗。但非常遗憾的是,目前漏斗胸治疗的NUSS手术对患儿胸壁的结构有严格要求。如果年龄低于三岁,胸廓的结构会非常柔软,这样的结构是不足以为钢板提供支撑的。那么在这之前急于完成手术的话,就会出现很多的麻烦。所以多数作者会建议一定要在五岁左右给孩子做手术,而不是在3岁或者更小的时候完成治疗。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尤其对疾病治疗来说,更是如此。那么,什么样的患儿才选择三岁之前完成手术呢?有三种情况是必须提前完成手术的:
第一,畸形程度非常严重,严重影响患儿的生理功能。这是指那些凹陷非常明显,而且并不是只发生在深吸气时的那种畸形。这样的患儿会有明显的缺氧存在,具体表现是呼吸急促,口唇发紫,心跳加快等。这样的症状往往持续加重,且会出现
呼吸系统的其他病症。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说明漏斗胸比较严重,患儿应该尽快接受手术。
第二,合并先天性
心脏病的患儿。
先天性心脏病经常会与漏斗胸合并存在。由于
先心病对人的危害明显重于漏斗胸,因此一旦发现往往要尽早手术。对于这样的患儿来说,漏斗胸要与心脏病一起完成治疗,不能分开手术,那样会让患儿受尽痛苦。
手术方式
一个世纪以来,漏斗胸手术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
1911至1920年切骨:Meyer完成了第一例漏斗胸术,在这之后Sauerbruch将畸形的肋骨和胸骨整块切除,以治疗漏斗胸。由于有引起反常呼吸、心脏失去保护等缺点,目前已无人使用。
1921至1949年切骨外固定:以Gross为代表术者的外牵引和软骨切开或切除、胸骨切骨相结合。由于外牵引架的笨重、不适及可能引起广泛的感染,目前已无人使用。
1949年至今切骨内固定:1949年Ravitch提出的软骨切开或切除、胸骨切骨术,并可以结合各种类型的内固定,骨抬举术以及种种改良术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漏斗胸的金标准术式,目前仍被少数人应用。
1970年至今翻转法:以Wada为主要倡导者的软骨、胸骨切开结合肌肉切断或部分肌肉切断(带蒂)翻转180°重新固定。由于创伤较大,目前仅被极少数人改良和应用。
1995年至今不切骨外固定:不切骨,利用伊利萨诺夫肢体延长的原理进行外牵引。因其适应范围较窄、外牵引架不适及可能引起感染,没有被广泛认同。
1998年至今不切骨内固定:由Nuss等[13]发明的一种全新的微创技术。目前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