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驻扎”近一个月的患方家属离开了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患方认为,医院在面部修复手术后没有达到自己满意的效果,自己精神和物质上承受了巨大打击。
院方建议患方走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如果经司法机关认定医院有赔偿责任,医院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责任履行。
同时,院方表示就患方违法行为造成医院停业一个月的损失将聘请律师进行维权。目前,警方及卫生部门已介入此事。针对院方准备聘请律师维权的事宜,记者试图采访患者本人,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患者本人电话仍未接通。对于此事的来龙去脉,双方说法各异。
患者方
拉横幅属于无奈之举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大华医院,原本“驻扎”在医院里的患者家属已经撤离。医院秩序井然,手持警棍的保安严阵以待。8月22日,记者接到爆料曾来到事发现场。当时,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的大门口被挂上了横幅,上面写着“坑人医院,还我容颜”字样。而在医院的一楼大厅内,曾有多人坐在大厅的凳子或者沙发上,每当有前来就医的患者进入大厅,便被拦了下来,并对其进行劝离。
“来了有一周了,只是想为妻子讨个说法。”自称该女子丈夫的刘先生曾对记者称,2013年7月份,黄女士来医院进行了手术,但如今脸部出现问题,在多次协商未果后,他们来到医院希望用这样的方式来讨要说法。
“拉横幅也属于无奈之举。”刘先生称,其他十余人都是从会泽老家赶上来的亲戚朋友。刘先生曾告诉记者,在来到医院后,他们就日夜待在医院大厅,并在大厅煮饭、吃喝、睡觉等。附近的几位商户当时也证实了此事。“中午看见他们炒菜,晚上关门的时候他们还在医院里。”一位商户称,他们自己带了电磁炉,每当就餐时间,他们就自己煮饭,但有时候也会去外面吃。
心理上有了很大打击
记者当日在医院并当天未见到黄女士,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黄女士介绍了她来医院就医的过程。
据黄女士称,自己也是昆明一家公立医院的医生。2010年,在昆明某诊所给眼部做完鱼尾纹后,觉得效果不满意,她便来到大华美容医院进行咨询。“当时医院说取一下细胞生长肽就可以了。”黄女士说,医院工作人员给她介绍,做完该手术后,即可达到她所要的效果。在听完医院的介绍后,经过考虑,黄女士同意接受手术。2013年7月4日,她进行了该手术,并向医院交了4.8万余元的手术费。然而,过了一段时间,黄女士的脸部出现了异常。
“脸部肿得厉害,口腔里也出现了瘀血。”黄女士说,在发现该情况后,她立即向医院进行了反映,但得到的答复是“手术没问题,三个月就恢复了”。黄女士称自己也对医院的说法信以为真,但三个月之后,脸部的症状不但没有好转,却更加严重了。在经过与医院沟通后,她便去了该医院成都总部进行治疗,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此后,脸部的症状至今还存在。
“脸上几乎面目全非了,心理上很难承受这样的打击。”黄女士向记者介绍,脸部出现状况,使她一下子不敢再见亲戚朋友了。一年来,她几乎断绝了各类社交,并不断求医,希望恢复自己的容颜,但一直没有得到结果。黄女士当时表示,自己也知晓拉横幅讨说法一事,由于自己不便出面,她希望亲戚朋友用这样的方式为自己讨个说法。
希望医院积极沟通
刘先生当日表示,在此事发生后,他便与医院进行了沟通。后在成都总部就医,但该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医院一位负责人说,可以去其他医院进行治疗,他们来报销费用。”刘先生曾对记者说,此后,他与黄女士相继到北京、上海等地就医,但效果不佳。而这期间,他们共花费了26万余元,但医院并未兑现当初的承诺。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有采取拉横幅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希望医院出面积极沟通并解决此事。”刘先生称,在事发后,医院相关负责人、主治医生等相关医务人员就一直回避此事。目前,他要求医院能够兑现之前的承诺,赔偿就医费用的同时,医院相关负责人及主治医生赔礼道歉;此外,要求医院赔偿患者的精神损失。
“沟通是前提,其他的等沟通后再谈。”刘先生说,为了给黄女士讨说法,他们都放弃了其他时间,因此,他们要求,医院也要在停业的同时当面解决此事。
院方
患者面部注射细胞生长肽毁容昆明大华医院修复
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患者黄女士于去年7月4日来院,主诉面部包块伴凹凸不平三年。主要症状自诉三年前在外院行睑眶沟、鼻唇沟、眉上、颞部等面部多处注射填充术,据患者口述为细胞生长肽,后两年半陆续因感染取出,重新注射氨多肽,现面部大面积包块伴凹凸不平,特来大华医疗美容医院就诊。
经医院检查,诊断黄女士全面部包块、硬结伴凹凸不平,双侧鼻唇沟、面颊部、睑眶沟以及眉外侧明显瘢痕组织增生伴粘连,活动性差,双侧面部不对称。患者期望解决的问题是凹凸不平得以改善。
张先生表示,结合患者提供的检查结果及双方沟通结果,经患者黄女士亲笔签署《光纤治疗知情同意书》、《光纤热塑术后注意事项》、《医学美容治疗/手术同意(协议)书》、《麻醉同意书》、《咨询谈话记录》等文件后,医院在静脉复合麻醉下为患者黄女士行光纤全面部术(取额部、眉上侧、鼻唇沟、睑眶区、面颊区、眉间、太阳穴注射材料),且手术顺利。术后14天即2013年7月19日,患者黄女士到医院复查,经医师检查及术后照片采集比对,其包块、硬结及凹凸不平明显改善,医师再次交代术后注意事项。
张先生告诉记者,术后三个月内,黄女士先后六次来院,诉手术效果不满意,但院方的拍照配合请求却都被拒绝。院方表示,黄女士每次来院,医院医生均进行了详细沟通。
修复治疗效果得到明显改善
据院方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介绍,患者黄女士术后半个月开始,有一位自称是患者丈夫的刘先生多次来院,要求医院赔偿。医院为妥善解决矛盾,提出刘先生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但均被拒绝。医院试图联系患者本人到医院说明情况,但也被拒绝。
针对患者本人所持异议,院方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希望主动与患者沟通协调。张先生说,自患者黄女士在大华医院就诊后对效果提出异议后,大华一直采取积极沟通协调的措施,医院专门委派医院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对患者进行沟通协调。院方也先后与患者及刘先生多次沟通。但院方得到的反馈是,坚持不赔钱就封堵医院。
院方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患者黄女士来院就诊前在外院进行了各类手术,来院是为了修复,改善其面部存在的凹凸不平问题,其目的已经达到。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者事故,不存在赔偿的情况。
医院提出的处理意见如下:医院没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确实可能存在赔偿的问题,需患者出示由医学会所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或者医疗过错的报告,建议患者规范自己的行为,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医院也愿意同患者友好协商,解决矛盾,但是患者的要求必须合理合法,有理有据。
“在没有看到患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刘先生私自向医院索赔80万经济赔偿,医院未予同意。”张先生说道。
患者一直未露面提出天价赔偿
据了解,8月22日,医院向昆明市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医政科做了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汇报。当天,五华区卫生执法监督局指派2名工作人员到院召集医院负责人及刘先生及其一同来院的多人进行调解,刘先生提出15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因数额较大,医院难以接受,医院提出通过司法或医疗鉴定方式解决,刘先生等人强烈表示不接受通过司法及医疗鉴定途径解决问题。
院方表示,8月30日,因刘先生等人20余人到院打砸,五华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再次派人到院调解,但刘先生等人不愿接受调解,拒绝到调解办公室协调。
院方介绍说,次日,刘先生又与近30人强占医院咨询大厅、全院所有临床科室,对医院在岗人员进行持续性的人身攻击,辱骂员工及到场的就诊患者,封堵医院咨询大厅、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医院办公室等各个部门,不允许医院员工及患者离开以及进入,不允许开展临床工作,包括复诊患者拆线、复查等,限制医院员工人身自由。
据院方介绍,医院报警后,护国派出所再次出警,进行现场拍照及双方人员登记,但刘先生依然占据医院场所。目前,医院仍处于全面停业状态。
院方负责人说,至今,患者黄女士长达近半年之久拒绝与医院相关人员见面协调。同时,医院也未看到刘先生及其他人员具备患者本人授权书,其身份真实性及代表患者黄女士来院协调的合法性无法核实。
院方将聘请律师维权
医院负责人表示,刘先生等人的行为已导致医院无法对患者开展正常的医疗治疗工作,医院已停业。其行为对医院员工稳定、正常工作秩序、社会声誉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对员工、患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此,院方表示就患方违法行为造成医院停业一个月的损失将聘请律师进行维权。
昨天,昆明大华医疗美容医院针对黄女士因在医院进行面部修复手术引发的纠纷发出告知书,表示经过咨询公安机关、法院、律师等法律专家,并经医院负责人会议研究决定,医院再次建议患方,请患方按照法律规定,走法律程序,如果经司法机关认定医院有赔偿责任,医院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确定的责任履行。对于患方长期聚众吃住在医院的行为,已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请及时停止患方的违法行为,否则将保留追诉患方的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建议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
大华集团的法律顾问刘律师认为,卫生部门关于处理医患纠纷都有相关的规定,正确的途径应当是患者和医院共同委托具备医疗事故(过错)鉴定资质的专业部门作出认定,如果院方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过错或者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院应当就患者提出合理合法的赔偿诉求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患者应当注意索赔的方式和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患者“被医闹”的现象经常存在,而本事件中,根据医院方掌握的证据来看,患者“被医闹”的可能性极大。患者从来不正面与医院友好磋商,而是采取回避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找一些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来强占医院经营场所、威胁医院工作人员、拉横幅、阻止患者就诊等。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所以从法律的层面,建议患者采取司法途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手段才是最可行的维权途径。且目前双方的说法及分歧太大,这种情况下,建议走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