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咨询、微博问诊等等在近年来非常流行。而一些医生私自去网络上看病的现象也很常见。在近期,国家计生委所发布的要求规范为远程医疗行为,其中严禁医生私自远程进行治疗。但是也有一些医生认为远程医疗实际上给很多百姓带来了最大的实惠。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医疗与护理处处长李大川对此表示,《执业医师法》也要求医师在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之前,必须要亲自诊察和调查,没有经过医师的亲自诊察不能作出处理决定。
这种诊察活动包括了视、触、叩、听等各种活动,对于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远程会诊服务,国家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作为责任主体,这是因为如果患者仅仅通过网上的问诊,仅仅通过患者提供的一些资料就作出诊断和处理存在着医疗安全这方面的风险。
卫计委的文件明确规定了“远程医疗”的定义: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项目主要包括: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