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8个月的宋某乘坐丈夫程某驾驶的小轿车准备去医院做孕检,不料,途中小轿车突遇车祸,致宋某死亡。宋某的家属将对方司机秦某诉至法院,获赔27万元。
程某诉称,今年2月17日,他驾车送怀有8个月身孕的妻子宋某去医院做孕检。当程某驾车行驶至房山区某村车站时,与秦某驾驶的一辆小客车相撞,事故造成宋某不治身亡。经房山区交通支队责任认定,程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秦某负次要责任。
近日,宋某的丈夫程某以及父亲宋某某,以宋某及腹中胎儿的离去给家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为由,将秦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庭审后,经法院调解,程某、宋某某以及秦某自愿达成调解意见,由秦某赔偿程某、宋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7万元,部分诉讼费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