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学术研究活动的开展,扩大省际交流合作,突出区域合作优势,体现北方地区医保工作特点,12月1日,由天津市医疗保险研究会主办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讨会暨人头付费交流论坛在津召开,来自内蒙、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深圳、贵州、陕西、新疆、天津等10个省市的行政、经办、监管、信息化、研究会和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近50人参加了会议。
天津市医疗保险研究会潘永卉秘书长主持会议,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蔡若莙处长致辞。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王宗凡主任、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吴斌副教授受邀参会并做了相关主题发言。
会议介绍了本市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并从5个方面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结合预算管理全面实施了医保总额控制,结合住院医疗服务探索了按病种付费,结合门诊慢病管理探索了按人头付费。二是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自2014年实施以来,医保基金实现了收支平衡、有所结余,医保基金防范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重点推行了按病种付费改革。2016年底实施住院病种的按病种付费和收费改革工作,建立了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初步达到患者负担减轻、医院降本增效、医保支出可控的改革效果。四是开展慢病按人头付费。通过患者定点就医、医院签约服务、医保按人头付费的“契约式”管理服务模式,以及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试点医院加强自我管理,提高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五是完善评价体系和付费机制。构建了以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程度和满意程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在预算指标分配、病种付费以及人头付费标准等方面,坚持共同参与、集体协商,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合理性。
会议强调,一直以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都是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重点,既是医保部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和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和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重要杠杆。本次会议主题“按人头付费”,就是多种医保支付方式中实施较早、成效较好、社会普遍认可的方式之一,它统筹兼顾了医院、医保和患者多方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激励医院合理控费,主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全民健康;另一方面,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会议的学术交流部分邀请到了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梁静副主任和海洋石油总医院苏海华主任分别就《按人头付费政策背景下的丙型肝炎治疗现状》和《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项目方案汇报》做了精彩的报告,并与到场的医保、医药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了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