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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保支付动态调整即日开始!

2018-06-06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今日(6月1日),福建省印发通知,本着“保障供应、动态调整、加强监测、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运用市场机制的方式对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进行动态调整,将调整药品最高销售限价与医保支付价格,并自规则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省发布通知,将进行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并自规则公布之日起实施。动态调整分为日常调整和定期调整。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对于已挂网的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还是给了一定的优待,企业可以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同时,将以多种方式调整医保支付价。

今日(6月1日),福建省印发通知,本着“保障供应、动态调整、加强监测、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运用市场机制的方式对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进行动态调整,将调整药品最高销售限价与医保支付价格,并自规则公布之日起实施。
 
这与5月14日福建省曾发布的通知: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将于2018年第三季度实行动态调整的时间,又整整提前了一个月。
 
此次的通知明确,在《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规定的联采目录、挂网规则、分组办法等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分为日常调整和定期调整。
 
【日常调整】
 
调整时间:根据企业申报及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调整内容
 
(1)已挂网企业申请调低本企业挂网产品价格的;
 
(2)新申请挂网属于联采目录内的竞争组产品,生产企业(含首次申请企业和已挂网企业)同意遵守我省相关规定,按低于目录内本组产品最高销售限价10%(同时承诺全国最低价)与本组最低实际交易价“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予以挂网;
 
(3)已挂网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依企业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
 
(4)国家和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退市产品、药品批准文件失效的、吊
 
销/收回GMP证书的、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按省医保办规定记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重点监控产品未按要求整改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和产品需要撤网的;
 
(5)其他需要调整的。
 
【定期调整】
 
调整时间: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目录(产品)调整
 
(1)根据国家和我省医保政策规定需新增的联采目录(产品);
 
(2)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的要求,属于临床必需的经评估需新增的联采目录(产品);
 
(3)其他需要调整的。
 
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调整
 
(1)根据日常和定期动态调整结果,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
 
(2)根据药品实际采购价、采购量和供应情况,通过竞价、询价、谈判等方式对有关产品开展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调整。
 
从此次发布的通知来看,福建对未来药品招标动态调整的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并且也依然还是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不过对于已挂网的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还是给了一定的优待,企业可以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
 
【多方式调整医保支付价】
 
除此之外,福建还规定对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进行调整,根据日常和定期动态调整结果,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
 
另外,还根据药品实际采购价、采购量和供应情况,通过竞价、询价、谈判等方式对有关产品开展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调整。
 
【监测机制】
 
为保证动态调整能平稳、有效的运转,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建立了预警机制,通过“一电、两函、三牌”督促企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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