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谋已久的药店分级奔腾而来,然后可能是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反正之前益丰老大高毅总已经断言:医药零售行业准备进入约莫5年期的寒冬发展期。有春天必然有冬天,无论哪个行业都不由得遵循周期的规律,至少从2011年开始到2017年药店经历了最黄金的发展阶段。
上周天跟朋友喝酒、吃肉、聊天,谈到为什么药店自2011年后到现今有那么辉煌的发展光晕,我提了一个独特的观点:从2元药涨到12元药的品类蓄意升级换代中,药店掌控了绝对的话语权。然后又扒拉为何现今药店要进入寒冬期,我的个人观点是:从12元药涨到22元药的品类蓄意升级换代中,药店逐步丢失了购药者的民心。
这只是一个周期,一个价格的周期。从目前看,药店成功地把药卖到了12元,相比较2011年前的平价2元药;在这个过程中,购药者并没有那么反感,主要还是因为地产价值的最大化导致消费能力的提升。但随着地产经济的逐步式微,首先垮掉的是中兴通讯这样的巨头,然后想卖22元药的药店也逐步与购药者的心声越走越远。
所以,这就是周期。在周期内,是个猪都可以飞起来;不在周期内,不懂得跳芭蕾舞的猪可能就要杀成白条肉。
知道了上面这个道理,我们再来品味下《2018广东省药店规范化管理研讨会》也就颇有滋味了。
1、以后广东开药店最好是小于160平米,比如159平米,因为这样只需要1名执业药师。
针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到的“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龚俊杰科员以珠三角为例做了相关解释:开办标准最低要求是60平方米,如药品经营场所面积大于160平方米,小于260平方米的,才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以此类推。
2、不管怎么讲,反正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广东省的药店必须执行药店分级管理办法。
2018年4月14日(含当天,按预受理时间计算)前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许可事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按旧的开办标准进行审批,其申请的核准也按旧的开办标准进行审批,但企业必须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整改。
2018年4月15日(含当天,按预受理时间计算)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许可事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严格按新《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对于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有效期在2018年12月31日前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考虑企业改造需要时间,上述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含当天,按预受理时间计算)前向我局申请换证的,可先按旧的开办标准进行换证审批,但企业必须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整改。
2019年1月1日(含当天,按预受理时间计算)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换证的,严格按新《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督促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整改。
2018年4月15日(含当天,按预受理时间计算)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许可事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严格按新《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注:此处新《管理办法》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
3、1店至少1名药师,目的就是为了让药店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处长林奇艺建议,企业应当准确解读政策,不要盲目误判。对于药店配置执业药师的作用,可能企业认为更多的是为了复核处方,但实际上更重要的作用是为了让顾客能面对面享受到专业的药学服务,这样面对面的药学服务,才能更好地为顾客带来科学、专业、有效的药学服务,为群众安全用药做出企业的贡献,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也能为企业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好了,看完了以上内容,我们基本上知道了:药店分级管理是大势所趋,不可更改。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再来看标题《药店分级,实质上是次商机!》,好像有这么个意思了。政策不可更改,我们只有随波逐流、随势而动。只有把你逼到了墙角,才有创新产生。
比如一级店,如果没有创新,我想基本上属于等死的节奏。
做品类的创新。是的,要做品类的创新。比如药店周边人群以什么为主,那么是否可以围绕着这些人群来做品类建设和管理。(至于日化创新、美妆创新,估计实现的难度也是很大,我觉得围绕慢性病做些品类创新,可能是正道。)
做服务的创新。这个必须要做。购药者为什么要来买你的药,这个一级药店必须非常明确地告诉购药者,否则凭什么来。这个,可以学学诊所,人家早就市场化,而且大多数也没有医保支持,不照样做出好市场来嘛!
做模式的创新。如果还是蹲店卖,估摸着很骨感地活着,或者干瘦着死了。所以一级店必须要做模式的创新,比如引入互联网,比如引入社区品类,比如引入会员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