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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杀医凶手被判死刑!以后医院里这些事全是犯罪!

2018-04-02 来源:医疗精英俱乐部MBA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犯罪嫌疑人霍某当庭否认杀人,拒绝认罪但证据确凿,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霍谋残忍杀害无辜受害者,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

2017年4月22号,靖江市一家骨科诊所医生遇害身亡。犯罪嫌疑人霍某,山东人,1991年出生,早些年曾在靖江某船厂打工。2017年4月21号下午,霍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从山东老家乘车来到靖江。次日18点31分,被告人霍某进入该诊所找靖江知名骨科专家沙亚军医生治疗背部伤痛,但因病情不在诊所的治疗范围内而遭沙医生的拒绝,为此对沙医生产生不满。遭到拒绝后离开。之后,他再次进入诊所,对沙医生左胸部连捅两刀,致沙亚军医生当场死亡。

判决——

犯罪嫌疑人霍某当庭否认杀人,拒绝认罪但证据确凿,已形成完整证据链。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霍谋残忍杀害无辜受害者,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示教育——

杀医凶手被判处死刑,再次为涉医违法犯罪分子敲响警钟!国家最高人员检察院曾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任何人在医院有下列行为均为犯罪,并进行依法严惩:

犯罪一: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犯罪二:依法惩治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违规停尸、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

犯罪三: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危及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四: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

犯罪五:依法惩治故意伤害、杀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犯罪。

犯罪六: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

犯罪七: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八: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医务人员,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以上这些行为不是违法,而是犯罪!违法与犯罪有本质的区别。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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