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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7大违法事实,药企须停止经营

2018-03-31 来源: 医药观察家网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青岛益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兴堂大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3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药监局发布《关于收回青岛益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兴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公告称,青岛益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兴堂大药房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青岛益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兴堂大药房

经营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28号

认证证书号:SD02-Cb-2014B059

收证日期:2018年3月26日

违法违规事实:

1.企业未对营业员建立健康档案,现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阎某、贾某某)(13101);2.温湿度记录不完整,记录时间至2018年3月11日(*13901);

3.药品阴凉柜未接电源,温湿度未有效监测(*14803);

4.企业未对近效期药品富马酸酮替芬片,批号160604,效期2018.05进行重点检查(16201);

5.药品麝香止痛贴膏,批号161201,存放于非药品区(*16409);

6.营业人员(贾某某)未佩戴工作牌(16601);

7.拆零记录不全,拆零专柜中的阿苯达唑片批号分别为17020113、17020204,只记录了批号为17020113销售了1次2片(*1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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