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最后一位大儒家”之称的梁漱溟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说:“中国说是有医学,其实还是手艺。西医处方,一定的病有一定的药,无大出入;而中医的高手,他那运才施巧的地方都在开单用药上了。十个医生有十样不同的药方,并且可以十分悬殊。因为所治的病同能治的药,都是没有客观的凭准的。”
梁漱溟的这段话,似在调侃、揶揄中医,也可能是“十个中医十个方”说法的最早发明者。如今的“否定中医”者为了增加自己主张的说服力,常常以此为依据,攻击中医不规范、不客观、不标准、不能重复……中医学界人士虽然做过诸多辩驳,却没有切中要害。
其实,“十个中医十个方”要区分两种情况:其一,处方的用药不同,但组方原则也就是治则治法是相同的。表面看去,似乎是“十个中医十个方”,但实际上可视为“一个方”;其二,所用的药物不同,组方原则也不同,这才是真正的“十个中医十个方”。
为什么会出现治则治法相同而处方用药不同的情况呢?这要从中医治病的最基本原理说起。
首先,中医临证通过察颜观色、闻声辨舌、切肤号脉等诊察手段和方法,获取患者的症状、体征等临床资料,四诊合参后验证出“病机”,并据“病机”立法处方用药,是中医精髓之所在,也是中医在面对新出现的疾病时,不需要根据直接或间接经验便能处方用药的原因,更是中医在当今这个对科学绝对崇拜与信任的时代依然能够存活的理由。
其次,中医治疗疾病,只要辨别清楚疾病的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属性,所用药物的寒热、补泻等属性能够与病症对应,据此施治便不会有大错,至于具体用药上有些许不同并无大碍。
再次,中药的品种虽然有近万种之多,但一个熟谙医理的中医大夫用熟了的或者说习用的、常用的不过一百多种而已;普通中药房的备用中药,也不过三五百种罢了。所开方剂具体用药的不同,比如补气药,我用人参,你用党参,他用黄芪……就好比你用剪刀,我用手撕,都能将一块布分割成两块,只是方法小有不同而已。
最后,中国戏剧也有一句与“十个中医十个方”相类似的话——“十戏九不同”,而有造诣的演员,就“造诣”在这“九不同”上。因为这种“有规则的自由行动”,带来了即兴创作的可能性,从而使得那些大家时有妙造自然的神来之笔。
总之,十个中医面对同一位患者,可以开出药物组成不同但治疗原则相同的“十个方”,且往往都能有效,这是中医最明显的特色与优势之一,历史上是,现在也是,将来还是。那种“十个中医一个方”的企图是枉然的“梦想”,是不可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