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突破,安徽社会办医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被取消,改为协议管理。
作为我国第一批综合医疗改革试点省之一的安徽省,又传来了好消息了。近日,安徽省卫计委下发了《安徽省新农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协议管理》(下文简称《协议管理》),其中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实施新政了,已经自己开办医疗机构的,和即将开办医疗机构的朋友们赶紧看下。
取消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改协议
《协议管理》主要福利政策如下:
一、取消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
《协议管理》中提到为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现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工。且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全面实行协议管理。
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设立协议评估谈判小组,研究拟定管理协议文本,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协议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定定点协议。
各地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新农合协议管理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协议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安徽省的民营医院、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纳入新农合定点,再也不用提交资料进行重重审查了,改为直接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谈判、签协议,而且定点协议数量上还不被限制。
二、实行同等结算标准
《协议管理》还提到协议管理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等的新农合政策和结算标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要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
现在已经是全民医保的时代,尤其个体诊所想申请到医保定点单位实在是太难了,据业内人士透漏控制严格的地区一个市一年所有的医疗机构只能批准5、6家,这还包括中医、西医、口腔,轮到自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而且没医保,诊所就失去了为病人服务的先天优势,所以即便有心创业也担心亏本清仓。
在这种情况下,安徽此举,必定会大大增加社会办医的活力。
大批社会办医纳入定点范围,风向标已定
今年8月10日,国家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提到“在新农合定点方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定点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所以安徽省加速社会办医纳入新农合定点也是国家大方针下酝酿出的决策,只是速度上先行一步。想必,接下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都会在新农合定点、医保定点上给社会办医更多支持。
况且,近年来,在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上的建设,国家都在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并且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个体诊所也不再受规划布局限制。
既然在社会办医数量上国家大力支持,如果在医保定点上不给予和公立医院同样支持的话,也是不符合政策扶持方向。
再加上国家又提出了“放管服”的理念,各地对社会办医的支持也多样化了起来,所以社会办医即将大范围纳入新农合、医保定点已经是毋庸置疑的改革风向标。
社会办医的迅速崛起
除了医保定点逐步放宽了,各地对社会办医的支持也是多样化:
例如,共享医疗。前段时间,浙江省卫计委批复就同意了杭州全程国际MedicalMall的医疗资源共享模式,允许杭州全程健康医疗门诊部为入驻全程国际MedicalMall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检验、病理、超声、医学影像等医技科室及药房、手术室等共享服务。
而且共享医疗与国家鼓励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呼应,所以医疗资源共享模式也受到了政策的支持,只要你有资格、有资质,不用愁化验室、实验室、病理检验,手术室等硬件设备,开个诊所妥妥滴,且据报道,杏仁医生也在探索这种共享医疗模式。
近日,深圳在社会办医上也再开先河,最新发布的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明确指出诊所可设置1-4个诊疗科目
诸如此类的政策就不在一一列举了,而这些多样化的支持政策,对于社会办医院、诊所的管理者来说,就是寒冬后的破冰,春天来临前的信号。
可见,社会办医的崛起比你预想的还要快,要不先开个诊所?
安徽省新农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协议管理
为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7〕68号)的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13号)以及“放管服”要求,为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现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点协议管理。
自发文之日起,取消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审查,全面实行协议管理。
协议内容包含双方的权力、义务,约定的服务内容、范围以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设立协议评估谈判小组,研究拟定管理协议文本,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协议谈判。评估谈判小组在综合评估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医疗服务费用、信息系统建设、当地患者就诊流向等因素基础上,开展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协议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签定定点协议。
协议签定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应及时在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中注册登记。已取得定点资格且签定了结算协议的不需重新注册登记。
各地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新农合协议管理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协议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二、实行同等结算标准。
协议管理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等的新农合政策和结算标准。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政策,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要求,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政策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鼓励专科或专病治疗有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谈判优惠基础上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开展专科或专病转诊合作。
三、强化协议监管职责。
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施治。严禁买卖病人、小病大治、分解住院、重复收费、虚增费用、编造病例、篡改病历等套保骗保行为。严格执行新农合控制“三费”制度,积极开展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及有关改革政策培训,督导政策落实,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医政医管、卫生监督、新农合经办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与技术规范、费用水平等方面监督管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垫付款、暂停科室新农合业务、暂停即时结报、暂停协议管理、终止协议管理等处罚。
本通知执行中遇有新情况,请及时向我委报告,以便研究完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