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中医药企业而言,日常经营活动中向农户购买原材料是不可避免的。在此过程中,比较容易产生虚开收购发票和虚列成本的行为,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税务风险。
典型案例
在检查D中医药企业时,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大量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以个人名义开具的收购发票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检查人员因此进一步核实了企业的存货出入库情况和银行资金往来情况。
通过比对,发现存货、资金和发票的数量金额不符,实际材料库存没有达到发票数量,采购材料的实际付款与账面金额有差异。
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解释,由于中药原材料大多直接向农户采购,材料品种多达上百种,且采购地方分布广泛,采购以现金交易为主,财务管理难度大,导致财务在库存、资金的账务处理上比较混乱,不可避免与实际业务存在差异。
检查人员认为,从农户直接收购中药原材料,由采购方出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没有购销双方的制约,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特别是在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大部分现金交易情况下,若纳税人虚开收购发票或多开收购金额,不仅多抵扣增值税,而且可能多列生产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了税务风险,且该风险涉嫌虚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