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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隐瞒实情在诊所治疗后死亡

2017-07-23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患者隐瞒实情在诊所诊疗后死亡,虽然专家已经认定患者死亡与诊所无关,但患者家属仍然不依不饶,这类病人诊所接诊的时候要警惕了!

  事件

  据7月9日建湖头条消息:2017年7月5日早上,一患者因晕厥去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反流性食管炎。根据患者此前发生的晕厥,医生怀疑患者有心脏病,要求住院观察,但被其拒绝,并在医院签署了“拒绝留院观察,一切后果自负的字条”。

  下午3点时分,患者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江苏东华纺织有限公司医务室就诊,医务室医生同样怀疑其有心脏病,但仍然被患者与家属否认,并且给医务室医生出示了反流性食管炎的检查报告,而隐瞒了县医院医生的怀疑和签署“拒绝留观,一切后果自负”字条的事实。

  医务室医生对患者听诊以及量血压之后都正常,在患者家属的再三要求下,医生以反流性食管炎和晕厥之诊断,先行对患者采取了治疗措施。

  4点左右,病人上了一趟厕所后自诉胸口不适,医务室医生听诊后怀疑心绞痛发作,建议去上一级医院检查,问需不需要120,并征求家属意见,但被家属拒绝。于是,医务室医生主动留了号码,并告诉家属,如有问题,及时联系。

  不料,患者在上级医院检查后,于6点多不幸死亡。医院的CT检查结果显示,患者死于主动脉夹层(即死于心脏病)。

  事件后续:医生不用承担责任却被提无理要求

  患者死亡后,经医院专家认定,这种情况即使在县医院抢救,死亡率也是百分之百。之后,公安、卫计等部门都判定患者的死亡原因与医务室无关。并且于6日上午,成立了由公安、卫计、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处置小组,对前来的逝者亲属进行沟通和安置。

  可死者家属却不依不挠,在明白逝者早已在县医院亲笔签名自愿离院责任免除书一定索赔无望后,将目光转移到了曾经帮她医治反流性食管炎的小诊所。

  为了达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家属组织人员,连续四天在诊所的所属单位---东华公司门口聚集,采取围堵、锁门及其他非常规手段对该企业进行了干扰,意图通过此种手段逼迫东华公司的医务室满足其巨额赔偿的无理要求,导致该企业生产经营遭到破坏,造成损失。

  在这起事件中,逝者死亡的事实让人惋惜,但家属的无理取闹,并采取极端的手段来达到转移责任、索取巨额赔偿的想法让人不齿。虽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了责任,并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但是依然没能有效遏制医闹这种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目前我国在应对医疗事故这一棘手问题之时,相关法律的缺陷,人们在医闹过程之中法律观念的淡漠以及法律意识的缺失。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基层医疗机构在运营过程之中安全意识、法律常识的缺乏。通过了解这个事件,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医者注意:

  1.病症超出救治能力范围,必须向上转诊!

  从上面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当时卫生室的医生已经怀疑患者有心脏病,按照卫生室的接诊范围和能力,这种情况必须向上转诊。

  但是,卫生室的医生却意志不够坚决,甚至对自己的判断摇摆不定,最后在患者及家属的再三要求下,答应为其先行治疗。这种情况,于我们治病救人的医德医风,当然无可挑剔。但是,我们要考虑到自己的救治能力。如果救治不当,就会耽误患者的最佳救治时间,贻误病情,如果惹上医疗事故,就会更加被动。

  因此,作为卫生室和基层的医疗机构,我们要时刻铭记安全第一,不能因为患者的再三请求而轻意改变自己的想法,也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为诊断不十分明确的患者做相应的治疗或者口头承诺。就像上文诊所的医生,明明怀疑有心脏病,竟然还用一种侥幸心理,最终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2.诊所应时刻留存证据,自我保护!

  在这起医闹事件中,县医院幸免,诊所却中招,归根到底,一纸条文功不可没。试想,如果没有县医院医生之前让患者留存的“拒绝留院观察,一切后果自负”的证据,相信这一回,县医院将会是另一番景象。

  因此,留存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进行医疗服务的过程之中,任何不确定因素和不可预测因素均可发生。所以,建议所有医务工作者,我们的医疗文书和患者签名的证明,不仅是我们对患者就医问药的证明,更是我们不受侵害的证据,在从事医疗服务的过程之中,我们要养成时刻留存证据的好习惯。

  3.不能纵容“医闹不犯法”这种错误观念!

  事件发生之后,专家已经认定,患者的死亡原因是主动脉夹层,这种情况即使在县医院抢救,死亡率也是百分之百,而且患者的CT检查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事后相关部门也迅即成立联合处置小组,对前来的逝者亲属进行沟通和安置。即使这样,家属为什么还要进行医闹?

  很多时候,法律处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加上对失去亲人之后,家属情感方面的同情,在对医闹家属进行执法的过程之中,过多的顾及了医闹家属的情感,以劝导和安抚为主。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才导致了在医闹家属心目中,“医闹不犯法”这种错误思想的形成。另外,我国执法部门在处理医闹方面,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加上巨额的医疗事故赔偿所带来的利益诱惑,从而促成患者家属的非分想法和违法医闹行为愈演愈烈。

  对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针对医闹,要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为了医闹而闹、为了赔偿而闹的违法行为,让参加医闹的患者家属深刻地认识到,在法治社会,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走法律程序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总之,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有限,我们在尽职尽责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未雨绸缪。同时,不要因一时的利益诱惑而冒险行事。同时,也建议患者及家属,面对医疗事故,应该走法律程序,不要进行无理取闹的医闹,否则,不但不利于医患和谐,而且,在医闹的过程之中,如果触犯了法律,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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