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公布《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出制定分级诊疗常见病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扩大基层首诊病种范围等共计55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7市公立医院年内须“降耗”
《通知》提出,“2017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至20元以下。”公立医院“降耗”,除通过参与集中、带量、联合采购、提高配送集中度等来降低采购成本之外,还有即强化医院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医用耗材的使用。结合前不久广东省卫计委发布的《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人士推测这一文件或在7市公立医院率先落地。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重点人群达到60%,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制定分级诊疗常见病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指征、规范和流程,扩大基层首诊病种范围。
《通知》指出,在有条件的城市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模式的紧密型医联体模式,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以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为核心,实现由保“医疗”到保“健康”。《通知》明确,45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要在2017年底前全部开工,同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新招收4200名住院医师和1080名全科(助理)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定向招生规模扩大到1000名,实施产科、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并为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全科医生特设岗位。
药品加成全取消
《通知》指出,广东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在7月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时,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全省至少建设一个国家级示范县。
2017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关于控费,《通知》指出,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通知》明确提出要改革医保管理体制,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在珠海、中山、东莞等3个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同时,要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的政策,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