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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启动DRG收付费试点,力促分级诊疗、三医联动

2017-06-04 来源:基层卫生服务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6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6月2日,国家卫计委在深圳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RelatedGroup,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启动会,宣布广东省深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福建省三明市,以及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一共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DRG试点。2019年有望将试点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作为国务院钦点的2017年70项医改重点工作之一,DRG收付费改革第一次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会上要求,DRG收付费改革试点是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试点地区所在省份要大力支持试点地区工作,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根据国家试点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王培安表示,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抓手。目前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收付费方式改革,但覆盖的患者和医疗服务内容有限,管理精准度不高。

  什么是DRG收付费?

  DRG收付费,是根据住院病人的临床相似性以及资源消耗相似性(即按照住院病人的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及资源消耗程度)分成一定数量的疾病组,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收付费。当前,DRG收付费已经在40多个国家进行了运用。

  DRG为何要被引入到我国的医疗体系当中?

  王培安认为,从总体来看,当前的收付费方式没能有效控制医疗机构的趋利行为,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依然存在。现在的制度设计更多偏向了控制宏观费用总额,没有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调整医疗服务内部结构、压缩不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价值,显然与提高医院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脱节。目前的改革多是外部压力,迫使公立医院在医药费用上加以控制,公立医院面临“你要我改革”和“你要改革我”的现象,没有形成“我要改革”的内生动力。因此,收付费方式改革被列入我国今年医改的重点工作任务。

  控制医疗费用,优化医院管理

  按DRG收付费是现代化卫生经济管理工具,也是未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的必然趋势。通过打包收付费,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当前,DRG收付费已经在40多个国家进行了运用。

  从目前来看,开展DRG收付费改革是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的有效手段,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途径。

  按DRG收付费将形成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促进医疗机构加快建立规范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院运行效率;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杜绝大处方、大检查。

  按DRG收付费还要建立以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从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效益上来,从而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DRG收付费将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方便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促进分级诊疗,益于人民群众

  在确保医疗质量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的疾病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定不同的打包收付费用标准,对需方的行为和供方的行为都产生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医疗机构收治符合自身服务能力的疾病,引导一些常见病、简单病种以及一些门诊服务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主动承担疑难病患。鼓励和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医疗资源紧张的现状,从而促进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

  与此同时,还可以通过与不同收付费方式改革配合使用,如按人头、门诊住院总额或单病种收付费,鼓励医疗机构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尽可能减少疾病的发生,从而减少医疗卫生费用支出,体现防治结合,实现医改的终极目标。

  按DRG收付费方式改革,统筹考虑了医疗机构收费、医保和患者付费问题,使患者在确定病情和诊疗方法的同时清楚了费用标准,杜绝了医疗机构无端增加收费的可能。同时,DRG收付费方式改革尽可能地提高医保实际补偿比,减少患者经济负担,让广大参保居民尽可能从改革中受益。

  促进三医联动,符合客观规律

  国内外经验证明,收付费方式改革是促进三医联动改革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抓手,DRG收付费改革实质上是一次从机制到体制的综合改革。如今,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收付费方式改革,但覆盖的患者和医疗服务内容有限,管理精准度不高。

  DRG带来的是医保、医生和患者的三方共赢。张振忠称,2015年我国的医生总共只有280万人,而医疗领域的经销商就有300万人,“DRG要革的是这些经销商的命。”

  对医保而言,实行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和在实操层面的细节控制,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2015年的数据显示,我国患者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仍然高达49.1%。如果医保统筹资金的结余用于增加对患者的补偿比,患者自付费用将下降。

  对医生来说,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达到“腾笼换鸟”的效果,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让医生的收入水平达到国际标准,即当地人均GDP的3.5-4倍。在考核标准上,DRG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

  从国际经验来看,预付制是医疗支付方式发展的必然趋势。张振忠称,未来医保收付费改革的发展方向一定是会从当前的按项目付费为主,逐步过渡到按床日、人头、病种,最终过渡到住院病人按DRG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医疗费用的自然增长受到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需求增加、人力成本和物耗成本上升、先进医疗技术、药品和检查技术的推广使用等复合因素的共同推动。

  医疗费用增长是客观规律,也是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开展DRG收付费改革,就是要在尊重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规律的同时抑制不合理费用增长。因此,在制定收付费政策和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研究医保基金的筹资增长速度和医疗费用上升速度以及患者可承受程度之间的关系,通过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医保精算来进行费用测算,并藉此来实现收付费双方的均衡。

  目前已明确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市第一医院按要求开展试点。此次是三个城市的公立医院和3个省市级医院同步开展试点,形成了“三+3”试点格局。到2018年,率先试点的这37家医院有望得到初步评价。试点有望在2019年扩大到50个城市,2020年扩大到100个城市。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持续改进和动态完善的过程。张振忠打了个比喻,“就像当今的百度地图”,因为有上亿用户不断积累,持续提供反馈,它才能做到“今天门前的路封了,明天地图就告诉你要转弯”。

  开展DRG收付费改革,首先要建立一整套制度体系,统一基础支撑工具。为了做好试点工作,国家卫计委已经制定了C-DRG收付费规范,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成本监测平台。

  什么是C-DRG?

  C-DRG是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规范,是在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部分省市推行DRG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医疗保障体系以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实际情况,所创建的供全国应用的公益性支付、收费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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