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医疗服务 > 医患同行 > 死缓!患者“刀捅孩子13刀”迎终审判决

死缓!患者“刀捅孩子13刀”迎终审判决

2017-04-29 来源:医学界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因为不满意“治疗费用不能全额报销”,2016年5月,中年男子贺正平尾随医务工作者10岁儿子至中巴上,用尖刀捅扎13刀泄愤。经过近一年时间,几经波折,该案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

  大家还记得一年前那起惨烈的医暴案件吗?

  因为不满意“治疗费用不能全额报销”,2016年5月,中年男子贺正平尾随医务工作者10岁儿子至中巴上,用尖刀捅扎13刀泄愤。

  经过近一年时间,几经波折,该案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贺正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网友怎么说:

  @维安413:为啥要缓刑?故意杀人就该立即执刑,还去伤害小孩子,那么大个人就为300元施暴,你的人性就值300元???

  @木子周:一个巴掌拍不响,现在的医生,呵呵呵

  @幽幽8小时前:就算医务人员错了怎么样?错了就该找人家小孩子啊??不放屁吗!!!

  @梦魇8小时前:他捅了那孩子10刀,他就是想让那孩子死,他就是故意杀人,孩子没死不是因为他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孩子自己运气好,他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不应该把受害人的好运气转嫁到他头上!!!!

  @邪志不渝:开什么医院,不如开寺庙,医得好佛祖显灵,医不好你的命,还没见过寺闹的!

  @漫画里的王也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怎么会干出这种事?一定另有隐情

  @春风十里桃花至:这种人居然只判死缓[蜡烛][蜡烛][蜡烛]被害人命大没死不代表凶手应该脱罪!这种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突然屁都不是了。[怒][怒]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2016年5月下旬,贺正平因患肺气肿等疾病到湖南省益阳市岳家桥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其间要求到市管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但因病情不重,医生拒绝了他的要求,其后,贺正平自行办理出院手续,前往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由于没有事先申报跨区住院,贺正平的治疗费用不能全额报销,贺正平认为卫生院应该对此负责,岳家桥镇卫生院拒绝,该院工作人员孔某亦出面劝阻贺正平,贺正平遂对岳家桥镇卫生院院长徐某和孔某不满,仍然继续纠缠,因为没有达成目的,即决定杀人泄愤,并写下遗书。

  2016年6月12日,贺正平在岳家桥镇邮政所边提前住下。

  6月13日早上5时30分,贺正平携带事先购买的不锈钢刀到岳家桥镇卫生院附近蹲守,伺机杀害徐某或孔某,6时左右,贺正平发现孔某10岁的儿子小孔正独自出来,遂改变主意,尾随小孔上了中巴车。

  上车后不久,贺正平即掏出单刃尖刀并起身跨到小孔身旁,右手持刀朝孔某甲头颈部、胸部等处连续捅刺。

  据中巴司机蔡某描述当时的情境,车子行驶了不到200米,他突然听到车内有尖叫声,从车内反光镜看到刚上车的男子用尖刀往刚上车的小男孩身上捅。他马上停车并冲到中巴车尾部,当时男子仍在用尖刀往小男孩身上捅,小男孩脸上、脖子上及全身都是血,小男孩本能地用右肩及背部对着该男子。

  司机冲到男子身旁抓住该男子拿刀的右手,顺势将尖刀抢下,再将男子拖下车,在群众的帮助下,小孔被送往卫生院,贺正平被抓获。

  贺正平被抓获控制

  经鉴定,小孔右上臂损伤构成重伤二级,全身多处软组织裂创构成轻伤一级,失血性休克构成轻伤二级。

  被害人在医院治疗。

  2017年1月24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贺正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贺正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孔某甲经济损失87805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孔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后,贺正平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提请上诉,他认为岳家桥镇卫生院有过错,对伤情鉴定意见采信不当,无杀人故意,量刑过重。贺正平并申请对被害人伤情重新鉴定,对其精神状况进行鉴定。

  贺正平的辩护律师提出,贺正平有赔偿意愿,量刑过重。

  2017年2月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经过查阅卷宗,询问被告,案发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提出的异议,一一驳回。

  1、是否杀人故意?

  经查,贺正平作案前写下遗书计划报复,为杀人而购买作案刀具,蹲点守候伺机作案,后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小孔头颈部、胸部等处十余刀,在他人上前制止时仍抓住小孔继续捅刺,杀人故意明显,贺正平归案后对杀人的主观犯意亦作过多次明确供述。故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2、是否需要对其精神状况进行鉴定?

  经查,贺正平为泄愤而预谋作案,有现实的作案动机,作案过程中先蹲守、后跟踪、再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证明其神智正常,意识清楚,有正常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故对该申请亦不予同意。

  3、岳家桥镇卫生院是否有过错?

  经查,对于病人是否需要转诊转院,医生的专业判断更为准确,由此更能实现分级诊疗之目的,岳家桥镇卫生院考虑贺正平的具体病情,不同意贺正平转院到益阳市中心医院,并无不当;贺正平从岳家桥镇卫生院正常办理出院手续数日后,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自行前往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贺家桥镇卫生院对此不知情,卫生院对贺正平在益阳市中心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降没有过错。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贺正平因医疗费用报销之事无理纠缠,后决意杀害卫生院工作人员,持刀蹲守未果后,竟对与纠纷无关的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幼子行凶,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鉴于贺正平犯罪未遂,故对其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贺正平虽有赔偿意愿,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从轻处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