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李某因上腹部不适,入住某三甲肿瘤医院,3月20日,李某行“根治性远端胃大部切除术”。3月23日,李某月经来潮,进而大出血不止,病情逐渐加重,3月26日,李某去世,年仅45岁。
患者家属认为,手术应当避开女性月经周期,医生却没有询问,违反了基本的诊疗规范,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导致患者死亡,遂起诉医院。
法院根据鉴定机构意见认为,虽然患者直接死因并非失血性休克,但院方仍存在35%的医疗过错,赔偿343734元人民币。
鉴定机构认为:
1、月经来潮不影响手术时机
鉴定机构认为,患者月经来潮是在术后第三天,抑或第二天,对手术时机选择的判断并无实质性影响。术前,院方明确告知患者存在“术中术后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根据术中探查情况决定具体手术方式”以及“术后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栓子脱落可能导致肺栓塞危及生命”等手术风险及并发症,履行了告知义务,未见过错。
2、院方没有充分认识并发症
据临床统计,腹部外科术后发生肺栓塞并不罕见,根据病历记载,医方术前对此亦有一定认识并在术前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将此列为本次手术的手术风险/并发症。但是,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医方术前医嘱以及病程记录中并无相关预防措施,对该并发症的认识欠充分,注意义务履行不足,存在过错。
3、止血用药不足,受限现有医疗水平
患者术后大量失血,病情危重,院方权衡风险收益,大剂量使用止血药物,虽存在超药品说明书剂量用药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血栓形成的风险和可能,但也受制于临床医学发展以及医疗因素的不确定性。
由于患者家属拒绝尸检,未能获得死因的病理学诊断结果,根据已有材料及听证会获知情况,鉴定机构认为,患者虽然存在手术后大量失血的病史,但医方诊疗措施达到了一定的治疗效果,患者死亡前的各项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相关检查结果提示其直接死因并非失血性休克,综合考虑推断患者死于急性肺栓塞的可能性更大。
原、被告双方均质疑鉴定结果:
原告认为,院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院方对患者的出血早期给予治疗完全可以避免使用凝血药,那么患者的损害后果完全可以避免。
院方则认为,患者死亡的原因肺栓塞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院方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在医疗司法鉴定的实践中关于患者肺栓塞的损害后果一般认定医院承担的是轻微责任,甚至有的鉴定机构明确医院承担5%到10%之间的责任。院方只认可其责任程度在5%-10%之间。
法院认为:
虽然原、被告双方对鉴定意见持有异议,但均未能举出有效证据反驳,所以,法院采信了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法院认为患者直接死因并非失血性休克,而是急性肺栓塞,但院方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肺栓塞注意义务履行不足等医疗过错,无法排除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患者术后并发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的风险和可能,二者之间存在次要因果关系,应承担35%责任,赔偿343734元人民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丽华律师告诉《医学界》,对于现有医学上已认识到的并发症和手术的风险,术前医生有下列4类义务:
1、预见,
2、告知,
3、围手术期积极防范,
4、若发生时的积极救治和防止损害扩大。
此外,对于法院判定的35%的责任,朱律师认为,院方举证的其他案件中的5%-10%轻微责任,对本案参考意义不大,因为责任划分不能一概而论,还需要视案情细节不同,应在客观公平的基础上,酌定责任。
清热,除湿,止带。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有味。
健客价: ¥10.5用于湿热蕴结型带下症,带下量多、色白或色黄如脓,呈泡沫或米泔样,及非特异性、滴虫性阴道炎及上述症候者。
健客价: ¥15清热、除湿、止帮。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有味。
健客价: ¥12.5健脾益气,除湿止带。用于脾虚湿盛所致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白质稀、纳少、腹胀、便溏。
健客价: ¥13.5内分泌系统疾病 :泌乳素依赖性月经周期紊乱和不育症(伴随高或正常泌乳素血症)、闭经(伴有或不伴有溢乳)、月经过少、黄体功能不足和药物诱导的高泌乳激素症(抗精神病药物和高血压治疗药物)。 非催乳素依赖性不育症 :多囊性卵巢综合症、与抗雌激素联合运用(如 :氯底酚胺)治疗无排卵症。 高泌乳素瘤 :垂体泌乳激素分泌腺瘤的保守治疗,在手术治疗前抑制肿瘤生长或减小肿瘤面积,使切除容易进行;术后可用于降低
健客价: ¥142.5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3、关节炎:除
健客价: ¥3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
健客价: ¥4.5清虚热,补气血。用于妇女体瘦,月经量少、后错,手足心热,白带量多。
健客价: ¥10用于 40 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 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 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 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 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 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
健客价: ¥65调经养血,逐瘀生新。用于月经不调,或多或少,行经腹痛,子宫寒冷,久不受孕,习惯性流产,赤白带下,崩漏不止,病久气虚,肾亏腰痛。
健客价: ¥23补气血,滋肝肾。用于妇女血亏,消化不良,月经不调赤白带下,小腹冷痛,气血衰弱,久不受孕。
健客价: ¥85补气血,滋肝肾。用于妇女血亏,消化不良,月经不调赤白带下,小腹冷痛,气血衰弱,久不受孕。
健客价: ¥36清虚热,补气血。用于妇女体瘦,月经量少、后错,手足心热,白带量多。
健客价: ¥23活血逐瘀、祛寒止痛。用于血瘀有寒引起的月经不调,小腹胀痛,腰痛,白带。
健客价: ¥35养血调经,舒郁化滞。用于气虚血寒、肝郁不舒引起的经期不准,行经腹痛,赤白带下,两胁胀痛,倦怠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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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客价: ¥18.8活血逐瘀,祛寒止痛。用于血瘀有寒引起的月经不调,小腹胀痛,腰痛,白带。
健客价: ¥39苗医:蒙凯,布发讲港,嘎溜納洛,巢窝蒙秋,巢窝即得。 中医:清热燥湿,活血化瘀,调经止带。用于宫颈炎、阴道炎、月经不调,赤白带下,痛经,附件炎等。
健客价: ¥43.1活血调经、杀菌消炎、止痛化症、软坚散结。用于治疗慢性盆腔炎、阴道炎、月经不调、痛经闭 经、白带量多、子宫糜烂、色斑、肿块、具有杀菌、消炎、止痛、化症的疗效。
健客价: ¥25调经养血,逐瘀生新。用于气血不足,肾亏宫冷,淤血内阻所致的月经不调,或多或少,崩漏不止,行经腹痛,赤白带下,久不受孕,习惯性流产。
健客价: ¥25滋阴养血,温经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血虚气滞,腰酸疼痛,经水不调,赤白带下,子宫寒冷,久不受孕等症。
健客价: ¥8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所致的虚弱消瘦,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及寒湿所致的白带量多。
健客价: ¥39.9清热解毒,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用于毒瘀蕴解胞宫,少腹胀痛,月经不调,痛经,白带过多;盆腔炎、附件炎。
健客价: ¥19补气养血,调经止带。用于气血凝滞,子宫寒冷,月经不调,痛经,红崩白带,经期缠绵,小腹下坠,不思饮食。
健客价: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