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医改进一步深化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健康乐山”和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制定下发了《乐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自今(1)日凌晨起,我市所有纳入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要同步对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取消药品加成。同时,要求通过建立统一高效的医院管理体制、建立保障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建立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以进一步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那么,改革究竟该如何改,患者又能从改革中得到哪些实惠呢?为此,乐山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就城市公立医院改革问题进行解读。
好处一:
破除“以药补医”,有效解决“看病贵”问题
《方案》规定: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包括乐山市人民医院、乐山市中医医院、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乐山市精神病医院,以及县级妇幼保健院,于2016年12月1日零点起正式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解读: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是此次公立医院改革核心点。
究竟什么是取消药品加成呢?简单来说,过去,为弥补医疗机构的收入不足,医疗机构可以在药品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成收入,此为药品加成政策。而现在,实行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后,城市公立医院除了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均要按进价出售,市民到医院开药费用便自然下降,这无疑能减轻老百姓的用药负担,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但需要注意的是,药品加成取消后,城市公立医院必然会面临收入减少的问题。为此,《方案》提出,医院可按照调整服务收费、政府补助和自身消化7∶2∶1的比例补偿,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收入、政府补助20%、医院通过加强自身管理消化10%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收入减少的问题。
改革后药价便宜了,诊疗费是否会增加?为此,《方案》指出,城市公立医院在通过适当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的同时,要进一步降低药品、医学检验检查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并同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这样,就能切实减少市民就医开销。
好处二:
推行分级诊疗,基层百姓看病不再难
《方案》规定: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配套政策,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解读: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分级诊疗主要实行了“先引导、后规范、再强制”的工作原则。
即凡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以下简称“城乡医保”)的城乡居民就医时,首先应到参保所在县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医院救治能力、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保定点医院救治。原则上,未在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便直接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武警四川省总队医院住院治疗的市民,其医保报销比例在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而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保按同等政策执行。
而此次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先引导、后规范、再强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科学管”。即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应进一步加强优质医疗资源、人才“双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双提升”,以增强群众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度,调控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从而解决基层百姓“看病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