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深化医改以来,以福建省三明市、浙江省杭州市以及江苏、安徽、福建和青海等综合医改试点省为代表的一些地区,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筹推进重大改革,敢于触动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利益调整,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大措施
(一)整合机构
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明确了省医保委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组成,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
省医保办设有“三处三中心”,即医保基金管理处、医疗服务价格处、药械采购配送监管处等3个内设行政机构;下设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二)优化职能
将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物价局、商务厅等涉及医保的职能全面归拢。新组建的省医保办承担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调整、药品耗材联合采购配送与结算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
(三)理顺体系
要求各设区市参照省级医保机构整合模式,成立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挂靠在市财政局,形成全省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
一是统一医保经办管理。各设区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并在各县(市)设立由该中心垂直管理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市辖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同步整合。
二是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在市级医保机构整合过程中,要求原为县级统筹的新农合基金,提升为市级统筹,实现“三保”的基金在同一个统筹层面上,充分发挥基金大数效应,真正实现“六统一”。
杭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经验
一、通过政府主导,在市级层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市政府出台政策,并专门颁发地方性法规,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卫生、人力社保、财政、物价等部门联动,落实签约服务的各项保障机制。
具体有经费保障机制: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120元,市、区两级财政承担90%,签约对象个人承担10%;实施医保政策倾斜: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签约后门诊起付标准下降3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签约后,除门诊起付标准下降300元外,通过签约转诊至上级医院产生的诊治费用按社区报销比例直接结算。
二、提升服务内涵,吸引签约居民选择基层首诊
强化全科医生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托主城区近1200名注册全科医生,以及1000余名专科医师、康复师、药师、社区护士等组建起签约服务团队;
签约服务对象为自愿选择签约服务的具有杭州户籍的参保居民,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今后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全覆盖。
全科医生为签约对象提供健康管理、社区医疗和双向转诊、家庭病床和远程健康监测管理、健康评估四大方面的服务内容;签约对象到签约全科医生处就诊,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转诊等服务,以及医保优惠政策。
以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周边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源所属关系的医疗机构联合体。
三、搭建信息平台,发挥智慧医疗的助推作用
依托信息技术,市属三甲医院与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影像会诊中心、心电会诊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慢病联合诊疗中心,使疑难病患者能够就近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市级医院提供的免费远程会诊服务。
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连接省、市医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双向转诊平台。
市级医院提前两周开放固定号源到双向转诊平台,并指定科室专门负责社区转诊。各城区研发联通社区医疗机构和居民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应用系统。
四、强化绩效考核,调动签约服务积极性
建立由卫生计生、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医养护一体化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和三级考核制度。
考核过程注重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抽查复核真实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市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梯度补助;签约服务经费70%用于全科医生及团队,20%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10%用于签约服务工作管理人员,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