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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一体”联调机制如何消弭医患纠纷

2016-10-2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毗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这家医院是厦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基地,曾获得卫生部“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等不少荣誉。与其他医院一样,杏林分院近年来也面临医患纠纷处理问题。

  2015年4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当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时至今日,厦门市这部条例实施效果如何?近日,记者深入厦门市集美区,就当前较为突出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展开调查,探寻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何妥善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毗邻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这家医院是厦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治基地,曾获得卫生部“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等不少荣誉。与其他医院一样,杏林分院近年来也面临医患纠纷处理问题。

  2009年8月,患者小丽(化名)因发现子宫肌瘤进入杏林分院治疗并进行手术,由于医生手术失误,导致损伤膀胱引起膀胱结石。为此,小丽多次到其他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并留下后遗症。事后,小丽找到杏林分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万元。

  得知此事后,杏林法庭法官第一时间赶往杏林分院,耐心细致做医院及患者双方的工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医院同意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双方就此事不再有任何争议。

  “近年来,我们医院年均发生医患纠纷15件左右,患者死亡件数3至4件。不仅患者,我们医院也非常渴望有一项机制来化解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和谐。”杏林分院医务科科长杨世昇说。

  为探索化解医患纠纷这一社会难题,杏林法庭与杏林分院经过多次探讨、调研,共同决定创建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

  2011年11月,杏林法庭在杏林分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派驻社区法官定期到医院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宣传、巡回办案、司法确认等纠纷化解工作,创建工作全面铺开。

  杏林法庭副庭长韩德坤也是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一名法官,他告诉记者:“‘无讼医疗区’建立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妥善化解了不少医患纠纷,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无讼医疗区’毕竟只是杏林法庭与杏林分院两家单位进行创建,而医患纠纷很多时候涉及方方面面。”

  “五位一体”联合调解

  2014年5月,在对“无讼医疗区”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的基础上,杏林法庭联合杏林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杏林分院、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等8家单位构建“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召开医患纠纷联合调解座谈会,签署《关于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所谓‘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即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法庭调解,力图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五种调解机制通过优势互补,互相融合,整合为一体,共同为缓解医患矛盾服务。”杏林法庭庭长林福赞向记者解释“五位一体”的含义。

  为充分发挥联调单位的作用,他们又着力打造“四快”化纠机制:快速介入机制,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工作人员,由平台工作人员对纠纷进行诉前登记,相关调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快速联动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保证调解、法律援助、保险赔偿、法律服务等各环节无缝衔接,促进提前化解医患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调解人员结合医院的治疗行为,分析纠纷症结,协调医患双方诉求,告知法律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平息矛盾;快速跟踪机制,对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及时敦促履行义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对其中重大医患纠纷定期跟踪回访,避免医疗纠纷不断扩大,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为健全“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杏林法庭引入多种制度,力图缩短纠纷调解周期。

  “我们积极探索诉前鉴定制度,突破了以往诉前鉴定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的瓶颈,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预判,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林福赞说,“与此同时,我们还建立专家协助制度。即在重大医患纠纷发生后,征得双方同意,诉前调解法官可结合实际情况,请专家出具意见,在专家协助下展开对案件的调处。除此之外,还努力推进保险机构全程参与纠纷调解,由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医患纠纷的定性、定责、定损工作,做到理赔与调解工作同步进行。”

  实现医患纠纷统一化解

  在采访中,韩德坤对记者谈起一起标的仅800元的医患纠纷。“这是患方主动找到我们要求帮忙处理这起纠纷,这说明我们前期的努力逐渐起到了社会效果。”韩德坤说。

  原来,患者阿强(化名)系来厦务工人员,生病至杏林分院治疗,后因用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并要求医院赔偿。由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一时无法自行和解。阿强在网上了解到集美法院有“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并且公布了法官的联系方式,于是拨通了杏林法庭法官的电话。

  韩德坤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现场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院赔偿了阿强800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杏林分院共发生55起医患纠纷,其中,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31起,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调解3起,由医调委调解2起,由法庭诉前调解19起,在法庭诉前调解中,经医患双方申请司法确认3件,由法庭出具调解书16起。杏林分院没有一起医患纠纷经法庭判决解决,没有一起涉及医疗纠纷的信访事件发生,没有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所以我们戏称,自从有了‘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杏林分院的医患纠纷变成了‘三无产品’,即无判决、无执行、无信访。”韩德坤笑着对记者说道。

  “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仅在杏林分院适用,覆盖面小。而集美辖区现有各级医疗机构180余家,随着集美新城的建设,辖区人口将逐渐增多,群众对医疗资源的需求也将逐步增加。如何更好地处理辖区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成为当务之急。

  2016年6月,集美法院积极推动在集美全区建立统一的调处机制来集中处理医患纠纷,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医患纠纷的统一化解。

  “我们按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由集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法院、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集美区司法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构建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统一处理医患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集中由杏林法庭管辖,以推进审判的专门化。”林福赞说,2016年8月,上述五家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集美全区正式实施。

  据统计,今年以来,杏林分院及厦门市第二医院共发生医患纠纷18起,其中,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4起,医调委调解5起,司法局调解3起,卫计局调解2起,法院诉前调解4起,这18起医患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通过建立‘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将医患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单独依靠一方难以处理或者处理不好的医患纠纷,经联调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与引导,妥善加以解决。这有利于实现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及其他行业资源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各自的优势,将公正性、权威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对医患纠纷的最佳处理效果。”集美法院院长温文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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