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7日发布2015年第34号公告,公布了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29起违法违纪问题情况。其中,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涉嫌虚开药品购销发票偷逃税款18.5亿元,目前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至12年。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3年,山东海康医药有限公司等15户医药企业,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增药品售价、操纵税控机具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18.5亿元。2012年至2014年,审计署将上述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公安部组织查处。至2015年11月,税务总局和公安部专案组已查补税款、罚款共计22.29亿元,有关责任人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至12年。
此前在2015年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作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发票监管不严,药品购销领域偷逃税仍较突出。抽查的65家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如辽宁省黑山县周宗武等人2年间在不足50平方米的同一场所重复注销、开设6家企业,涉嫌向100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多亿元。
审计署政策研究室负责同志在6月2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紧张的形势下,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过头征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审计力度,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税收征管不严和发票监管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未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特别是针对“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了对医药购销企业的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一些药品经销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仍较突出。
2010年以来,审计署陆续揭露了葛兰素史克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问题线索。为进一步掌握医药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使用情况,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今年重点抽查了60多家药品经销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发现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涉嫌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同时,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促进加强对药品经销企业的监控分析,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管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税务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