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医疗服务 > 医患同行 > 云大医院护士被砍杀案开庭 凶手患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云大医院护士被砍杀案开庭 凶手患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2015-10-30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我不认识她(受害人),我就是恨她们穿白衣服的,恨老板,恨医生,恨警察。”在法庭上,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时张某某如是说。

  “我不认识她(受害人),我就是恨她们穿白衣服的,恨老板,恨医生,恨警察。”在法庭上,面对故意杀人的指控时张某某如是说。

  事件回顾:

  6月7日中午,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生暴力伤医事件:歹徒持菜刀闯入护士站,将年仅30岁的护士砍倒在血泊中,一群穿安保制服的人拿着棍棒与歹徒对峙,但没有一个人身先士卒,对护士被砍几乎没有起到任何阻止作用。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9日通报,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暴力伤医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据法制日报)

  庭审时受害护士的含泪控诉:

  “我跟你无冤无仇,你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你知道你的行为给我和家庭带来多大的伤害吗?3岁女儿看到我被砍后,给她留下多大的阴影,在我恢复过程中,女儿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就会说砍掉。

  我头部、面部、肩上,到处都是伤疤,每次送女儿到幼儿园,她总会问我为啥一直戴帽子。

  如果当天不在急诊室发生,我的命肯定救不过来了,你知道我在抢救室里输了多少血吗?如果救不过来,我的孩子也将是一个单亲家庭啊……”

  ——受害护士含泪控诉。

  “对不起。”

  ——张仁军

  动机

  感觉受到冷落要报复医生

  张仁军持菜刀冲进云大医院砍伤护士秦女士,他与秦女士之间到底有什么过节?

  法庭上,张仁军说:“我和她(秦女士)没有任何过节,我们素不相识。”

  那么,张仁军的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呢?

  “我没有上过一天学,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我家在贵州威宁边远农村,家里穷,从小跟父亲一起长大。”张仁军说,他刑满释放后到昆明打工,在长水机场附近一工地做活。今年6月5日,他向工头讨薪,不仅没有拿到工钱,还被打了一顿。当晚,一名好心出租车司机看他受伤,把他送到云大医院急诊室。到了医院,没有医生给他治疗,他在急诊室过道上睡了一晚,第二天醒来,走出医院。

  “我本来要到医院治病,却受到医生冷落,我只有离开医院。”张仁军说,走出云大医院后,他在大街上游荡,后来晕倒在大街上,醒来时又在云大医院。

  公诉人说:“被告人晕倒在大街上后,是120急救车将他送到云大医院的。到了医院,医生为他进行了诊断,并给他开具了CT检查单,可他没有进一步检查。”

  “我觉得云大医院急诊室的医生太冷落(冷酷)了,我被打送到医院,没有医生给我治疗,第二次送到医院,医生也没认真给我看病。”张仁军说,他第二次走出医院后,开始仇恨急诊室医生,心里产生了报复医生的念头。

  6月7日上午,张仁军到篆新农贸市场对面一工地,在一个工棚里找到一把菜刀,他把菜刀塞进衣服里。

  当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张仁军来到云大医院1号住院楼2楼急诊室,看见一名穿白色衣服的医务人员(秦女士),他从背后一把掐住秦女士脖子,将其按倒在地上,秦女士大喊“救命啊”。

  张仁军说:“不要叫,否则弄死你。”

  很快,医院协警和患者家属上前制止凶手。

  “我看到那么多人过来帮忙,只有先下手了,拿出菜刀朝她头部、面部、手上一阵乱砍……”张仁军说,他记不得砍了多少刀,当时地上流了很多血。

  最后,民警将张仁军制伏。

  犯罪记录

  曾两度入狱

  今年33岁的张仁军,贵州威宁县人,曾两度入狱。

  ●2000年10月24日,张仁军因犯抢夺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1年8月23日刑满释放。

  ●2002年4月29日,张仁军又因犯抢劫罪,被楚雄武定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8年12月10日刑满释放。

  庭审指控

  应判故意杀人罪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6月7日中午12时30分许,张仁军在云大医院1号住院楼2楼急诊室护士站内,持菜刀对被害人秦女士头部实施砍击。经鉴定,秦女士伤情达到重伤二级。张仁军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仁军的刑事责任,张仁军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辩护

  患精神病求轻判

  五华法院表示:由于该案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法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医疗系统代表约100多人参加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宋杰说,由于张仁军没有聘请辩护人,五华法院通过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仁军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出庭辩护。张仁军当庭表示“愿意法院给我指定的律师”。张仁军的辩护律师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但张仁军属于杀人未遂,加之被告人患有精神病,请求法庭减轻处罚。

  法庭未当庭宣判。

  索赔

  精神抚慰金10万

  此前,秦女士向五华法院递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上,要求张仁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27万余元。

  昨日的法庭上,秦女士的代理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莹莹说:请求法庭依法严惩张仁军行凶行为,同时还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经济损失40万余元(当庭变更赔偿金额),其中精神抚慰金10万元。

  鉴定

  患精神病但能负完全刑责

  张仁军如此凶残对素不相识的护士下手,是否因为患有精神疾病?

  张仁军归案后,办案机关专门委托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张仁军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进行鉴定。

  得出的鉴定结论为:张仁军患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专家说,他们鉴定出张仁军患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属于精神病的一种,但根据张仁军作案前的行为,他到工地工棚里准备了菜刀,说明他是有预谋的犯罪,张仁军患有精神病但不影响这次行凶后对他定罪量刑,他这次作案并不是荒谬的,所以他对砍伤护士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