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医药资讯 > 行业动态 > 2016年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趋势预判及政策建议

2016年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趋势预判及政策建议

2015-10-23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2015年是医药行业的政策多变、不定之年,也是医药行业出现拐点、分水岭的一年。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国家和中央各部门颁布的与医药企业紧密相关的政策多达76项之多,医药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调整。

  医药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中面临的考验

  7号文明确了未来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属于指导性文件,更多细节需要通过各地卫生主管部门的二次规制来实现,医药企业未来的“招投标压力”将剧增,会更直接地体现在今后各省市的具体方案中,如当下安徽16+1的带量议价采购、20+N的打包配送采购等,可以预判的是2015年这个“药品招标的大年”会有更多新的方式出现。试点方案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将成为现阶段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

  ⒈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将遍及全国

  7号和70号文均提到了省内价格联动,并没有针对于最低价联动作出规定,然而在各省相继出台的方案中,我们观察到价格动态联动已经成为各地政策指定的重要选择。

  由此可见,全国药品价格一盘棋、价格联动的大势已经不可阻挡。“国家药管平台”的建立和互联互通的要求为这一趋势提供了保障。

  2医药企业在最低价动态联动下的六重考验

  限价和最低价格联动之于医药企业是真正的考验,它将牵一发而动全局。某省、某试点城市、抑或某医院一旦价格失守,都有可能受“蝴蝶效应”影响,像多米勒骨牌一样,一个省一个省地价格全部倒下。

  究竟是用价格换市场,还是用市场保价格,这两难的选择注定成为医药企业在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中的纠结。笔者认为,主要的考验有六个方面:

  一是政府关系的能力。分类采购后各种目录的进入和被进入,每个企业至少要面对国家或省、地市、医疗机构的三级目录;

  二是战略和战术能力。当限价低于心理预期,是放弃还是坚持;

  三是企业勇气和胆量。最低价中标的双信封制,赢取了技术标后,是否中标完全不决定于自己的价格,而是决定于竞品的价格是否不够低;

  四是应变的能力。从原来不得议价到现在价格谈判成为一种法定方式,医药企业要快速接受这种新的变化,部门职能、渠道职能和业务代表的职能都需要重新定义;

  五是预测和市场把握力。招采合一、带量采购机制下,用价格是否可以真的换回降价后所应该对应的数量,企业需要在真实和虚拟中作出判断;

  六是与医疗机构的关系。差价归医院的政策方向,将强化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地位。

  对现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7和70号文规划的新一轮的药品集中采购,较之前的56和64号文更为实际和严谨,分析两份文件和各地的实施方案,笔者以为以下问题可能会对实施效果打折扣。

  ⒈带量采购与最低价联动政策作用相反

  带量采购是7、70号文规范的本轮药品集采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方案的设计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量价、款价负相关”的法则,可谓完美。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却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各地目前的集采方案和征求意见稿虽然都注明带量采购,然鲜见真正的数量,带量采购往往有其名无其实。即使有个别地区有采购量标明,也通过带量采购进行了议价,但是这个量是否能够实现最终的采购却没有保障的措施。

  二是“最低价联动”的政策使这一完美的设计大打折扣,首先因为最低价联动时,没有“量”的参考,一刀切地以最低价格作为依据,使得量价挂钩成为一定条件下的量价挂钩,蜕变为强行压价的手段和降价的代名词;其次因为企业担心联动后的影响,在量价挂钩面前不敢轻易的进行价格的调整,使得正常的量价关系发生扭曲。带量采购遭遇最低价联动,作用尽失。

  2药品集中采购只是一个手段,承载内涵过多,不堪重负

  目前对药品招标的功能定位赋予了这一工具太多的职能,如破除以药补医、抵制商业贿赂、加强行业整合重组等,这些效果不是药品集中采购可以直接实现的,这样的定位似乎超越了招标本身的作用,使得招标难以承受之重,而发生方向的偏离。

  招标是在质量保障的前提下,获取最合理的交易价格;通过药品招标可以达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标,然而招标绝不是万能的,近年来无论是双信封,还是谈判、直接挂网等措施在降低独家、专利等药品价格方面效果始终不理想;目前各地招标中出现的规定降价幅度的做法,更是扬汤止沸,是与招标的本质相违背的。

  3没有形成医疗机构的正向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

  文件明确提出采购的主体是医疗机构,而规则上医疗机构只拥有目录的上报和中标品种的选择权。多年医改实践证明,医疗机构如果不能积极参与的改革,最终的结果都会大打折扣。

  7号和70号文与56、64号文一样,不能激发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积极性;相反之于顺价加价的地区,在“服务没有上去”的前提下,药占比、降价等反而会影响到医院的利益,成为负向激励。

  只有长效的、导向性降低药品价格的机制才是可以持续,如按病种付费,可以让医疗机构更关注成本。目前各地招标中规定降价比例、规定限价的降幅等做法,不科学,也不可持续。

  4医改各利益相关方参与集采的动力不一样

  医改参与者有政府、医院、医生、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患者等,若一项政策有政策红利,则参与各方就会积极践行,反之,就会走形式、应付了事或者根本不参与。笔者对7和70号文对参与各方的政策红利、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建议:

  1、取消最低价联动政策。建立科学的比价系统,使量价挂钩、带量采购这一市场规则可以在药品采购中发挥作用。

  2、让集中采购性质回归本质。鼓励各种形式的将需求集中起来以量搏价的采购行为,在竞争中降低药品的价格。

  3、鼓励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积极性。发挥医疗机构的主体作用,承认和正确认识医疗机构的趋利本质,在政策上引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追求效率、效益。

  4、取消药品的加成管制。顺价加价是滋生药价虚高和行业“价格越高,销量越大”潜规则的重要原因;零差价和差别加价的机制从本质上与顺价加价没有区别;取消药品的加成管制,用市场的方式形成进销价格,政府通过宏观手段进行利润调控。

  5、政策红利要考虑各相关方。政策是产业的指挥棒,各相关方的目标一致才能顺利达到目标,如果政策不能带来红利,执行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6、坚决取缔各省方案中的地方保护条款。地方保护违背的是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容易滋生腐败,必须坚决的取缔才能创造出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耿鸿武清华大学医疗健康研究和培训中心客座教授、刘强中国药招联盟高级研究员)

1 2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