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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入刑还需多长时间显效?

2015-09-24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一边是即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医闹”入刑,一边仍不断有“医闹”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发生。我们呼吁:严厉惩戒妨害医院医疗秩序、伤害医务工作者的不法人员,期盼安全、信任的医疗环境,“医闹”入刑的效果需要尽快显现!

  据9月21日江海明珠网报道,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已将彭某批准逮捕。9月8日晚,启东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暴力伤医事件,启东男子彭某在住院部陪护患病家属时无故殴打医生,被警方刑拘。

  巧合的是,就在同一天,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4年9月15日发生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一起严重“医闹’案件中涉事七人的判决情况:连云港市海州区法院以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何某某等7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即将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明确将“医闹”等违法行为入刑。全面依法治国,要求群众在维护正当权利、处理纠纷时采用正当方式,走法律途径。出现医患纠纷,患者及家属应选择合法途径维权。对于聚众扰乱医疗秩序构成犯罪的,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

  受人瞩目的还有今天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广西医科大一附院放疗科医生被人泼汽油烧伤案。微博网友@西西里咖啡参加了今天的庭审。

  据@西西里咖啡提供的公开资料显示,此案起诉书中明确指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止目前本案还未宣判,但依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被告人也会受到应有的制裁。

  上述是几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处理的伤医案件。但据各方爆料,仍有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医闹”事件发生。本报记者也曾就网友反应的发生在局部地区的“医闹”事件,采访了当事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可都以“不方便回应”等理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惩治“医闹”不仅需要法律的完善和惩治,也需要行业内部团结一致,希望法律的不断完善、“医闹”入刑能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希望能有更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有句话记得大概是这样说的:“法律只保护懂得怎么用它的人”,与大家共勉。望医院早日恢复往日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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