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进入医院后,拥有处方权的医生有很大寻租空间,他们能收受的药品回扣达销售额的40%。”这样的结论来自于《潇湘晨报》记者对2013年年底至今的100份法院裁判文书的分析,这些文书均是关于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回扣。
消息还提到,100份受贿的调查样本中,医生能获得的最低回扣为10%,平均回扣标准达25%。88%案件受贿人是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有关专家介绍,科室负责人往往也是学科带头人。他们不但可以自己直接使用回扣医药品,并且对相关药品、耗材是否在病区、科室使用也有决定权,同时,他们在业务指导过程中,轻易就可以关照下属医师多使用行贿方的医药产品。
记者的分析还发现,骨科是受贿比例最高的科室。100份裁判样本中,骨科医生占了1/4。25份明确提到销售回扣的裁判样本中,有17份来自骨科。
对于受贿的用途和地点,记者也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医生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科研课题协作、购买图书及相关资料、论文版面,甚至科室活动、给研究生生活费、支付工作餐、护士节礼品、看病号等,都从医疗用品销售回扣中支付。有的行贿人,甚至“体贴”到帮医生处理医疗纠纷。贿赂经常是现金。医生值班室、空病房、手术更衣室都是接受贿款的地方,也有的和医生约好在外面见面,就像一次再平常不过的朋友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