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医疗服务 > 医患同行 > 一些细节会决定医患纠纷由谁负责

一些细节会决定医患纠纷由谁负责

2015-05-20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医院也应加强后勤服务和管理。除了医生书写的病历常常使人看不懂外,还容易发生的最大问题是仪器故障,导致诊疗延误。

  案例回放

  2012年3月刘某怀孕,预产期为12月27日,怀孕期间各项检查正常。2012年12月29日,刘某因不规律腹痛到任丘市人民医院就诊,以“孕40+2周第一胎待产”收住院待产,医生说可以自然分娩,让产妇多溜达。期间医生未依照诊疗规范观察和检查,也未交待剖宫产。2013年1月2日晚10点多,家属主动找到医生要求检查,发现胎心150~191次/分,决定剖宫产。医院晚上没有值班的手术医生,家属自己开车去接手术医生,23:55开始手术。胎儿娩出时重度窒息,羊水粪染,手术医生打电话请儿科医生参与抢救,后转儿科。儿科医生诊断新生儿为吸入性肺炎,输葡萄糖后建议家属转院到条件较好的石油医院。1月3日凌晨1:02小孩转到华北石油总医院,经过抢救无效,1:29分宣布死亡。

  原告认为:刘某因孕足月到被告处待产,入院产妇及胎儿正常。待产期间,由于被告医生未依规范密切观察和检查,未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缺氧,未及时实施剖宫产结束妊娠,未提前组织医生积极抢救,造成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后果,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49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涉及专业问题,直接将案件移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原告方对病历材料真实性存疑,司法鉴定中心指出病历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确定的情况下,鉴定机构不能接受法院委托进行过错和因果关系鉴定,据此,将鉴定委托书和病历退回法院。

  在此情况下,法院组织原被告质证。

  原告提出;抢救记录用药与收费清单不符,不认可抢救记录;胎心监护图记载时间为剖宫产手术期间,不认可真实性;临时医嘱单记载的新生儿转儿科时间不属实,此时新生儿已经死亡;被告未提供儿科病历。被告一一予以辩解,但未提供支持其理由的证据。

  法院最后经合议审理,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原告损失49万余元。被告不服上诉,经审理驳回。

  律师点评

  医院管理应加强细节不容忽视

  病历材料是医疗争议案件的关键证据材料,是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关键证据,也是医院免除责任的关键证据。一旦病历材料的真实性被质疑,医疗行为的客观性、合法性就无法得到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损。所以,医院应教育医生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收集病历资料,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填写病历。

  此外,医院也应加强后勤服务和管理。除了医生书写的病历常常使人看不懂外,还容易发生的最大问题是仪器故障,导致诊疗延误。本病例常见的仪器故障是记载时间不准确,报告的真实性受到合理质疑,而医院又无法举证证明给患者检查时的真实时间,导致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其实修正仪器时间很容易,但医院很少意识或重视这些常见问题,后勤管理存在较大漏洞。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