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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一鸣委员9年呼吁实施药品强制许可未果

2015-03-16 来源:健康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在中国,肝炎、癌症和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特效药均为专利药品,其价格均很昂贵且大都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患上这类疾病的患者需自己支付高昂的进口专利药费,因病致贫和返贫的现象十分严重。

   前不久,中国“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因帮助上千名病友购买印度仿制瑞士抗癌药“格列卫”,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起诉,虽然最后撤销起诉,但是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背后却暴露了我国药品强制许可落后的问题。

  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邵一鸣接受环球网独家专访。在今年两会上,邵一鸣提交了尽早实施药品强制许可的建议。这已经是邵一鸣2006年当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提交的第四份实施药品强制许可提案。
 
 
  药品强制许可是指WTO成员国为了公共利益,对专利药品,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许可其他企业仿制,以挽救生命和维护公共安全。强制许可后,会有多家企业仿制专利药,药厂节省了研发的大量成本,药品价格大降,药品增多。因此,强制许可制度面对争议和矛盾,一方面是专利方的权益保护,要求一定阶段的市场垄断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公众生命健康需求,要求廉价高效药的普及性。
 
  邵一鸣说,尽管强制许可制度常常受到西方专利药企的阻挠,但却是国际法允许和国际道义支持的。早在2005年,WTO就通过了《TRIPS协议修订议定书》(下称议定书),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允许WTO成员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利益实施药品强制许可。该国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为国民提供廉价高效的专利药扫清了法律障碍。
 
  “这是经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多年的艰苦谈判,努力的结果。”邵一鸣说。
 
  印度、泰国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很快按照WTO议定书授权启动药品强制许可,包括抗艾滋病、抗肿瘤药物和乙肝病毒药物等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疾病的药物。
 
  这一措施给患者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以治疗慢粒性白血病的“格列卫”为例,瑞士诺华公司的生产的“真药”在中国大陆售价为每盒23000元左右,而印度版每盒价格仅需200元。“假药”价格不足“真药”价格的十分之一。在看病贵,且该药在很多省市尚未进入医保目录的前提下,“陆勇”们的铤而走险就值得理解了。
 
  巴西政府还以强制许可为筹码逼迫生产企业降低价格。比如在与瑞士诺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公司提出不能降价,巴西政府表示将按法定条件启动强制许可,瑞士公司最终同意降低原价的40%授权给巴西。
 
  议定书从2005年实施至今已经整整10年了,我国实施药品强制许可进展如何呢?3月12日,邵一鸣告诉环球网记者,在WTO通过了议定书后,我国有关部门也紧随其后,启动了药品“强制许可”相关工作。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2008年又对《专利法》补充修订了相关内容,为实施药品“强制许可”扫清国内法障碍。同时,在2009年,邵一鸣参与了商务部启动的相关调研,对中国实施药品强仿的法律环境、技术可行性和可选策略进行了研究,对实施风险进行了评估。
 
  “我们组织了一个包括国际法、医药和公共专家的团队,做这个课题。知识产权部、商务部、卫生部门等进行了讨论。”邵一鸣说,但是调研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9年过去了,我国为什么仍然未实行药品强制许可。邵一鸣认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专利药物实施强制许可牵扯到多部门,专利事务由专利局负责,而药品审批涉及食药监系统,需要多部门紧密配合,不怕麻烦地协同作战。但卫生等部门表现不并积极,导致“药品强制许可”一直未被激活。另一方面,一旦我国提出药品“强制许可”申请,国外药企很快会收到消息进行公关阻挠,他们通常用“短期免费,买一送一,降价”等手段破坏申请。
 
  在中国,肝炎、癌症和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特效药均为专利药品,其价格均很昂贵且大都未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患上这类疾病的患者需自己支付高昂的进口专利药费,因病致贫和返贫的现象十分严重。
 
 
  “尽早实施药品强制许可,是让人们用上物廉价美的特效药的最佳选择,花最少的钱,挽救更多的生命。”邵一鸣指出,如果中国实施药品强制许可,很多药品的价格可以成倍下降。拿肝炎和抗癌药物来说,如果实施药品强制许可,药价至少可以比原价便宜3-5倍。
 
  “而现在还没能激活药品‘强制许可’,实在太可惜了!我国药企的仿制药研发能力和产能在国际上均是最强的,最有竞争力的。许多印度药厂生产的仿制药,都是由中国药厂生产的原料药而支撑的。”邵一鸣感叹说,“由于中国政府迟迟未启动强制,我国药厂无法仿制专利药,无法实现产业升级扩大发展。我国的药企只能做着替西方跨国大药企打工的活,替他们生产原料药。一些药企不得不放弃产业升级,重操生产高污染高能耗原料药的旧业,被迫为他人做嫁衣。例如,原来支持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计划,生产艾滋病非专利仿制药的四家中国药企,现只剩下两家还在生产。另外两家已被印度药厂收购或参股经营,专为印度药厂生产原料药。“我国的患者不仅要舍近求求远,还要“合理非法”地从印度购买自己的救命药。”
 
  为了尽快激活药品强制许可,邵一鸣建议,根据不同药品分类实施强制许可。策略一,对艾滋病、肝炎和埃博拉等危胁公共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的专利药,主要采取强制许可的策略自行仿制药品,维护公共安全。策略二,针对癌症、心脑血管病等高病死率疾病的专利药,采用强制或自愿许可的方式,仿制药品以挽救患者生命。自愿许可的方式是经谈判获得专利所有权人的同意,支付专利费生产专利仿制药,挽救广大患者的生命。策略三,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发病率的重大慢性病,采用与西方药企谈判机制,以实现自愿许可合作生产或大幅降低药价。这三个策略是个组合拳,一环扣一环,缺一不可。
 
  邵一鸣说,对重大传染病、癌症和重大慢性病等不同疾病,巧妙使用不同策略,既可维护公共安全、挽救生命和减少广大患者和国家的经济负担,也可部分兼顾专利药企业的商业权益。
 
  邵一鸣坦言:“在我国实施药品“强制许可”牵涉到政府多个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和食药监督总局都对提案给予积极回应。但作为启动强制许可的主要部门的卫生部,没有态度。
 
  邵一鸣建议:一、完善的顶层设计,由国务院牵头组建药品强仿工作组,确保工作的实施。卫生、药监、外交、商务、财政和知识产权局等多部委共同参加。二、由卫计委启动策略药品的强制许可,食药总局促进仿制药厂的药品审批和生产,外交部协调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动,加强各部委之间的联动,避免部门扯皮,共同应对化解跨国药的攻关和西方政府的压力。三、根据仿制药研发能力筛选制药物品种和参与药品强仿的制药企业,给予优惠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快专利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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