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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品招标方案:分类采购、二次议价

2014-11-26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四川省卫计委昨日(24日)正式下发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该省改革了原来的采购方式,拟实行省级平台集中挂网,各市(州)或联合采购体依托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带量采购。

  四川招标方案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不再分基药和非基药,而是将基药平台和非基药平台合二为一,同时,秉承国家卫计委“分类采购”思路,将“带量采购”贯穿始终。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将由各市州在统一挂网限价的基础上单独组织带量采购,即二次议价。

  四川省卫计委昨日(24日)正式下发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该省改革了原来的采购方式,拟实行省级平台集中挂网,各市(州)或联合采购体依托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带量采购。一位从事药品招标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四川招标方案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不同,不再分基药和非基药,而是将基药平台和非基药平台合二为一,同时,秉承国家卫计委“分类采购”思路,将“带量采购”贯穿始终。

  根据方案,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四川省增补目录(2013年版)、四川省现行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四川将上述目录内药品划分为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定点生产药品、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等4大具体采购类别进行采购。

  同时,四川也着力建立和完善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即省采购平台),制定统一药品上网规则,实行药品集中上网,使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上下衔接的药品采购模式。

  分类采购思路

  上述分类采购具体如下:

  一、定点生产药品:及时增补挂网。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采购。

  定点生产药品是指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以及由四川经信委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确定的定点生产药品。

  二、常用低价药品:符合申报条件,且药品资质审核合格,均可参与挂网。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日均费用标准以下采购。

  常用低价药品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四川省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执行,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三、医疗机构自行采购药品:由省采购中心将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信息整理规范后挂网。医疗机构在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格以下自行采购。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人血液制品等特殊药品。

  四、常规上网限价药品。符合申报条件,且药品资质审核合格,同意在最高挂网限价下供应全省医疗机构的,均可参与挂网。医疗机构在最高挂网限价以下采购。

  常规限价药品实施二次议价

  上述人士指出,常规上网限价药品将由各市州在统一挂网限价的基础上单独组织带量采购,即二次议价,也即是在挂网价的基础上去“第二刀”竞价。

  方案显示,最高挂网限价参考了以下信息:1、国家发改委、四川发改委的最高零售价;物价部门公布的基础大输液正式定价;根据定价类型划分的区别定价和统一定价,这也被认为是本轮药品招标的两个质量层次;2、相关中标及挂网价,其中,特别指出,带有附加装置的组合包装与不带附加装置的,视为同一产品。这一点,与浙江刚刚发布的附加装置区分审评明显不同。

  根据上述信息,四川的最高挂网限价是取申报产品最低5个省中标/挂网价的平均价,只有1个省中标/挂网价的,降低10%。所有申报产品不得高于相同品种2011年四川省基本药物中标价格。同时,最高挂网限价不得高于最高零售价,统一定价药品与区别定价药品最高挂网限价不得倒挂。

  方案还强调,医疗机构采购上网药品时,严格控制价格相对较高的独家剂型、独家规格、区别定价药品的采购比例。优先选择统一定价、通过新版GMP的药品;医疗机构应按照就近原则、降低成本的原则采购使用药品。

  同时,方案还对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范围药品采购金额比例做出相应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强调黑名单制,指出凡属于该省药械采购不良记录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禁止申报情况,以及2013年以来国家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明确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产品,不得参加四川省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据了解,此前云南白药因产品水分含量不合格进入该省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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