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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诊断标准已经发生哪些更新?

2018-04-17 来源:GSSRMYY哮喘中心、哮喘疾病常识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胸闷或咳嗽”前面增加了“伴或不伴”,后面增加了“夜间及晨间多发”。这样是为了加强注意“不太典型的哮喘”,以及突出哮喘发作的时相特点。
哮喘诊断标准已经发生哪些更新?
 
上述诊断标准是来自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组更新的最新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16年版)。不注意了解新进展的朋友可能没注意到,其实沿用了许多年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已经悄然发生更新修改。我们都知道,医学的很多东西是日新月异的,教科书的内容往往有些滞后,新修改的诊断标准和现行的教材《内科学》(第8版,2013年出版)相比较,主要发生了以下几个变化:
 
第一条在原来的“胸闷或咳嗽”前面增加了“伴或不伴”,后面增加了“夜间及晨间多发”。这样是为了加强注意“不太典型的哮喘”,以及突出哮喘发作的时相特点。
 
第二条,删除了原来的“以呼气相为主”。
 
第三条和第四条没有改动,第五条其实变化很大,但不注意还真的有时候看不出来。首先是删除了“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肺功能试验阳性”;其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的标准发生改变,原来是“≥”,现改成“>”;再者,呼气流量峰值(PEF)原来是1日内昼夜变异率≥20%,现改为连续7天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10%,或PEF周变异率>20%。
 
诊断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是同时符合第1~4条,或同时符合第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现改为“符合上述症状和体征,同时具备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及咳嗽,可以诊断为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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