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哮喘临床治愈的标准
摘要:哮喘有效控制后仍需要继续坚持用药以巩固治疗效果,国际上为哮喘病人订立了一个严格的临床治愈标准:
在原治疗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临床治疗反应不同,治疗差异大,本文不做进一步叙述。
在
哮喘的各级长期治疗方案中,每1~3个月审核1次,根据病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如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直至确定维持哮喘控制的最低剂量。如部分控制,可考虑升级或强化升级(越级)治疗,直至达到控制。但升级治疗之前首先要检查患儿吸药技术、遵循用
药方案的情况、变应原回避和其他触发因素等情况。还应该考虑是否诊断有误,是否存在
鼻窦炎、变应性
鼻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碍、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导致哮喘控制不佳的共存疾病。
哮喘临床治愈的标准
哮喘有效控制后仍需要继续坚持用药以巩固治疗效果,国际上为哮喘病人订立了一个严格的临床治愈标准:
1、最少的哮喘症状;
2、最少或不常有哮喘发作或加重;
3、无急诊就医;
4、最少或无须用β2受体激动剂;
5、无活动受限;
6、肺功能正常或接近正常(须用峰流速仪每天监测,看肺功能是否达到正常值标准,变异率小于20%)。
只有在患者达到上述标准两个月以上才可以算是临床治愈。一般在病人维持临床治愈情况一年以上,才可以停止用药。切不可认为用药会有副作用,而擅自中断用药,自行中断用药是很危险的。哮喘病被划归入慢性病范畴,哮喘病人也要像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需要经常检测自己的血压和
血糖浓度那样,随时用峰流速仪检测自己的肺功能,一有异常就要继续用药物控制。如果诊治不及时,随着病程的延长可产生气道不可逆性狭窄,治疗过程会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