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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用药?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2018-01-17 来源:健客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坚持规范治疗: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规范治疗,定期评估哮喘控制水平,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直至停药观察。
  症状表现
 
  典型的支气管哮喘表现为反复发作性喘息,大多数有季节性,日轻夜重,下半夜和凌晨易发,常常与吸入外源性变应原有关,症状可自行缓解或应用支气管扩张剂后缓解,缓解期病人可无任何哮喘症状。
 
  非典型的支气管哮喘可表现为发作性胸闷或顽固性咳嗽。顽固性咳嗽又称咳嗽变异性哮喘,以顽固性咳嗽为唯一的临床表现,无喘息症状,易与支气管炎混淆。
 
  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喘发作症状。
 
  3.坚持规范治疗: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规范治疗,定期评估哮喘控制水平,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直至停药观察。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25%~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日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二级治疗方案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6个月~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6岁哮喘患儿的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经过3~6个月的控制治疗后病情稳定,可以考虑停药观察,但是要重视停药后的管理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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