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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一对老夫妻抓百余只癞蛤蟆治哮喘,结果...

2018-01-10 来源:健客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法官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并综合案情,于近日判决杨某夫妇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4000元,罚没作案工具等。
  穿山甲不可逮杀,大家都知道,可很多人不知道抓癞蛤蟆也是犯法的。溧阳一对老夫妻因为想治病,抓了100多只癞蛤蟆。近日,溧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某夫妇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4000元,罚没作案工具等。
 
  2017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年近六旬的杨某与妻子张某先后3次在田野里,采用灯光照明等方式非法抓捕“癞蛤蟆”100余只。当年6月29日,两人在农贸市场售卖时被抓获,于7月7日被取保候审。杨某夫妇因经济困难,向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在审查了相关材料后,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承办律师了解到,杨某夫妇抓捕的癞蛤蟆学名为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两人抓捕的中华蟾蜍数量超过50只,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不过,两人都是上了年纪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对癞蛤蟆的珍贵性存在认识盲区,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此外,抓捕癞蛤蟆除了出售获利改善生活外,也有部分原因是给张某治病。张某从小患有先天性哮喘,在溧阳乡间有一个常用偏方就是用癞蛤蟆煮鸡蛋来缓解哮喘。
 
  承办律师认为,尽管从客观上讲,杨某夫妇的行为的确触犯了法律,但考虑到两人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意较小,犯罪情节轻微,而且他们如今已充分认识到中华蟾蜍的珍贵性,悔过态度较好。律师请求依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他们的行为从宽考虑。
 
  最终,法官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并综合案情,于近日判决杨某夫妇犯非法狩猎罪,单处罚金4000元,罚没作案工具等。
 
  律师提醒市民,除了蟾蜍外,麻雀、青蛙、壁虎、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都是“三有动物”。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但在农村,村民常常将麻雀、青蛙等动物抓捕以供食用或出售,丝毫没有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远离非法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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