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治疗如果有以下症状需尽早到医院就诊明确。
摘要:症状在接触以下物品或在下列情况下出现或加重:毛皮动物、化学气雾剂、气温变化、屋尘螨、药物(阿司匹林等)、运动、花粉、呼吸道感染、烟雾、剧烈情绪波动;
支气管
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20年来我国儿童哮喘的患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2010年全国城市14岁以下儿童哮喘的累积患病率达到3.02%,部分地区的患病率超过7%,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1]。但我国儿童哮喘的总体控制水平仍然不甚理想[2],儿童哮喘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医疗和社会问题。
中华医学会
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在2008年修订了“儿童
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3],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临床推广,在指导临床医生规范诊疗儿童哮喘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国内外儿童哮喘的诊治研究取得了较大进展,尤其体现在对儿童哮喘本质的认识和具体诊治方案等方面[4],因此有必要对2008年版儿童哮喘指南进行适当修订,使之与时俱进,更利于规范儿童哮喘的管理,提高儿童哮喘的控制水平。为此,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在2015年初启动了儿童哮喘指南的修订,本次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2016年版)[5]”(以下简称新版指南)主要根据我国儿童哮喘的诊治现状,国内外临床研究进展,并参照国内外相关指南和共识而制定。新版指南的修订历时1年,共进行了4次集体讨论,并广泛征求全国儿科呼吸专家意见,先后收到120余条修订意见,充分体现出集思广益、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新版指南在注重科学的基础上,强调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如果有以下症状需尽早到医院就诊明确。
1.频繁的喘息发作-多于每月一次;
3.咳嗽,尤其在夜间发生而没有感染因素;
4.症状在接触以下物品或在下列情况下出现或加重:毛皮动物、化学气雾剂、气温变化、屋尘螨、
药物(阿司匹林等)、运动、花粉、呼吸道感染、烟雾、剧烈情绪波动;
5.儿童的感冒反复地“发展到肺部”,或持续10天以上才恢复;
6.症状在服用哮喘治疗药物后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