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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是不是一定得要剖腹产?

2018-03-05 来源:儿童及青少年糖尿病关爱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鉴于糖尿病在妊娠期的临床过程较复杂,特别是在分娩期及产褥期GDM孕妇的血糖水平波动较大,如果忽视对血糖的管理,可能增加GDM孕妇及胎儿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内学者对妊娠期糖尿病(GDM)认识的提高,孕期糖尿病筛查得到了重视,使得该病检出率明显提高。通过严格控制GDM孕妇的血糖,加强胎儿监测,大多数GDM孕妇可妊娠到足月晚期。但鉴于糖尿病在妊娠期的临床过程较复杂,特别是在分娩期及产褥期GDM孕妇的血糖水平波动较大,如果忽视对血糖的管理,可能增加GDM孕妇及胎儿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分泌时机
 
(1)不需要胰岛素治疗而血糖控制达标的GDM孕妇,无母、儿并发症的情况下,严密监测下,可等到预产期,仍未自然临产者采取措施终止妊娠。
 
(2)孕前糖尿病及应用胰岛素治疗的GDM者,如果血糖控制良好,无母、儿并发症的情况下,严密监测下,孕39周后终止妊娠。
 
(3)糖尿病伴发微血管病变者,或者以往有不良产史者,在严密监护下,终止妊娠时机需要采取个体化处置。

分娩方式
 
(1)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制定产程中分娩计划,产程中密切监测孕妇血糖、宫缩、胎心变化,避免产程过长。
 
选择性剖宫产的指征:糖尿病伴有微血管病变、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其并发症经治疗无改善或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位异常、产程延长或滞留,或出现酮症酸中毒,有头盆不称倾向,有胎盘功能低下迹象、剖宫产史、既往死胎和死产史,引产失败者及有其他产科剖宫产指征者。
 
(2)孕期血糖控制不好,胎儿偏大尤其胎儿腹围偏大者,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3)有合并症且血糖控制理想者,妊娠40周后要重点评估胎儿体重后积极引产,严密观察产程进展,产程进展缓慢者可适度放宽剖宫产指征。
 
产后处理
 
(1)孕期不需要胰岛素治疗GDM者,产后恢复正常饮食,应避免高糖及高脂饮食。
 
(2)孕期应用胰岛素者,一旦恢复正常饮食,应及时行血糖监测。血糖明显异常者,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根据血糖水平调整剂量,所需胰岛素的剂量往往较孕期明显减少。产后血糖恢复正常者无须继续胰岛素治疗。
 
(3)产后空腹血糖反复≥7.0mmol/L,应视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即转内分泌专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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