羧甲司坦颗粒(金畅)
- 通用名称:
- 羧甲司坦颗粒
- 产品编号:
- 12206066668
-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产品规格:
- 0.2g*18袋
- 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该产品已下架!
同类产品推荐
热销产品
扫描有礼
关注方舟健客微信,享受更多优惠
-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 羧甲司坦颗粒(金畅) |
主要原料 | 主要成份为羧甲司坦。 |
主要作用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 |
适宜人群 | |
产品规格 | 0.2g*18袋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
生产企业 |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
正品保证,正规发票
方舟健客是广东省获批准的(B2C)互联网药品合法经营企业,与厂家签订直供协议,购买的商品均能开具正规发票。
-
私密包装,隐私保障
方舟健客在包装发货时,包装箱外表只显示送货必要信息,不会出现所购商品的名称,具体购物清单在包装内,保障客户隐私。
-
高效物流,安全到达
方舟健客所有产品均采用第三方物流送货上门的配送方式,根据您的配送地址进行就近仓库发货,务求准时送达到您手上。
-
三大仓储,保证库存
方舟健客拥有广州、东莞、武汉三大仓储,配备一流设备,恒温恒湿,保证药品品质。专人管理,保证产品库存。
【药品名称】 羧甲司坦颗粒(金畅)
【通用名称】 羧甲司坦颗粒
【规格型号】 0.2g*18袋
【生产企业】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9991123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
【用法用量】 口服。2~5岁儿童,一次半包,一日4次;5~12岁儿童,一次1包,一日3次;成人一次2.5包,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注意事项】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1.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为羧甲司坦。
【性 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贮 藏】 密封。
好评度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