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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佩夫人)

通用名称: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产品编号:
12200066262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20103474
产品规格:
0.15%*160ml
生产企业: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该产品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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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佩夫人)
主要原料 本品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主要作用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适宜人群 不限
产品规格 0.15%*160ml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生产企业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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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佩夫人)

【通用名称】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规格型号】 0.15%*160ml

【生产企业】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20103474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十二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注意事项】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主要成份】 本品每10毫升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性 状】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适用人群】 不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忌用;三个月后的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 尚不明确。

【贮 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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