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清热颗粒
- 通用名称:
- 感冒清热颗粒
- 产品编号:
- 12000006277
-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 国药准字Z37021184
- 产品规格:
- 12g*10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该产品已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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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 感冒清热颗粒 |
主要原料 |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
主要作用 |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
适宜人群 | 不限 |
产品规格 | 12g*10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生产企业 |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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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感冒清热颗粒
【通用名称】 感冒清热颗粒
【规格型号】 12g*10袋
【生产企业】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Z37021184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再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医。 9.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尚不明确。
【上市许可持有人】 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性 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适用人群】 不限
【贮 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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