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颗粒(高科)
- 通用名称:
- 板蓝颗粒
- 产品编号:
- 29006563217
-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 SC12344098102779(原QS440906010675)
- 产品规格:
- 10g*20包
- 生产企业:
- 高州市正韩高科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香港正韩高科药业有限公司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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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 板蓝颗粒(高科) |
主要原料 | 葡萄糖、白砂糖、鲜白茅根、鲜芦根、蒲公英、栀子、菊花、桑叶。 |
主要作用 | |
适宜人群 | |
产品规格 | 10g*20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
生产企业 | 高州市正韩高科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香港正韩高科药业有限公司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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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板蓝颗粒(高科)
【包装单位】 袋
【规格型号】 10g*20包
【生产企业】 高州市正韩高科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香港正韩高科药业有限公司监制)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SC12344098102779(原QS440906010675)
【有 效 期】 24 月
【使用方法】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尚不明确。
【主要材料】 葡萄糖、白砂糖、鲜白茅根、鲜芦根、蒲公英、栀子、菊花、桑叶。
【贮 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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