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凝胶(麦芙欣)
- 通用名称:
- 甲硝唑凝胶
- 产品编号:
- 12200043503
-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 国药准字H19990244
- 产品规格:
- 75mg:10g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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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 甲硝唑凝胶(麦芙欣)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主要作用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适宜人群 | 成人 |
产品规格 | 75mg:10g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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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甲硝唑凝胶(麦芙欣)
【通用名称】 甲硝唑凝胶
【规格型号】 75mg:10g
【生产企业】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9990244
【有 效 期】 18 月
【功能主治】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禁 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单位】 支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性 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适用人群】 成人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贮 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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