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安瑞克)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颗粒
- 产品编号:
- 12200011586
-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 国药准字H10950286
- 产品规格:
- 0.2g*10袋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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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介绍
- 说明书
- 资质证明
产品品名 | 布洛芬颗粒(安瑞克) |
主要原料 |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
主要作用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适宜人群 | |
产品规格 | 0.2g*10袋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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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安瑞克)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
【规格型号】 0.2g*10袋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 国药准字H10950286
【有 效 期】 24 月
【功能主治】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禁 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上市许可持有人】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包装单位】 盒
【主要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 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贮 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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