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端肥大症治疗的目标及缓解的标准是什么呢?经常有病友问这个问题,事实上很多医生对此也很困惑,因为指南在不断变化,而且结论也不是很肯定。那我们临床上怎么办呢?
通过系统的复习一下国内外的指南,结合在国外学习的体会,跟大家谈一谈我的理解。
简单而言,治疗的目标是——确保正常寿命,改善生活质量。
这个目标很好,终极目标!但是,很不实用。谁都不可能等到生命最后一天才判断我之前的治疗是否达标,是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那么,有哪些可具有实际意义的目标或指标呢?
个人认为肢端肥大症的治疗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的目标:
1)缩小肿瘤体积,减少占位效应(如视力障碍、头痛),改善对后续治疗的反应;
2)影像学全切肿瘤,进一步减少复发机会;
3)内分泌缓解,改善症状(这一点会重点讲解);
4)保护正常垂体功能(生活质量,不同于Cushing)
5)治疗和预防并发症
以上目标,应该涵盖了治疗不同阶段的目标和需求,越往后,要求越高,越难以做到,也越是医生和患者追求的目标。
这里面有以下内涵
1.肢大的治疗绝不仅仅是切肿瘤这么简单,涵盖了很多的内容,特别是后三个目标需要依赖MDT合作;
2.肢大的患者较无功能或泌乳素型垂体腺瘤对全切的要求更高,因为即使少量的残留也可能导致症状不能缓解(理念、技术、设备的综合效果);
3.但,必须强调另外一方面。之所以列出不同层次的目标,是要纠正一个观念。不是所有患者都要以全切为唯一标准,要根据肿瘤的大小、质地、侵袭性等综合考虑。因为手术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如果风险过高(肿瘤因素所致,排除其他可改进的原因),还可以通过药物、放疗等综合治疗,不能只强调手术全切。
4.目标中提到内分泌缓解,而非治愈。这是有非常严格区分的,因为绝大多数肿瘤,包括垂体瘤是不可能完全治愈的。总有部分患者肿瘤“全切”后再复发,这就是垂体瘤建议终身复查的原因。
5.因为影像结果非专业人士很难判断,而症状又主要跟激素水平相关。所以大家重点关注的是激素水平,下面就仔细讲解这个问题。
关于内分泌缓解的标准,我们主要是参照各种指南。目前肢大的指南包括,2002年世界内分泌协会的第一版指南,2007年第二版指南(2009年国内翻译出版),2009年指南的部分升级,2010年治愈共识(共识的可靠性和影响力低于指南,同年国内翻译),2013年中国第一版指南出版,2014年美国的实践指南(目前最新一版)。
指南中判断的激素指标主要包括IGF-1,OGTT,随机GH,总体而言是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目前最严格的标准GH<1,OGTT后GH谷值<0.4是在2010年治愈共识中提出的。没错,已经是第七个年头了。那么为什么最近一两年才被很多人提起,为什么在这之后的2013年中国指南仍以GH<2.5(注意,绝不是<5,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OGTT后GH谷值<1作为标准呢?
延后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国内外信息沟通还不够及时,其二是之前写在共识里,2014年才写进指南(指南的影响力甚于共识)。(以上是我个人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