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指患有恶性肿瘤后出现的疼痛,也就是癌性疼痛。临床上将癌痛分成三类,第一类指由肿瘤本身引起的疼痛,约75%—80%的癌痛是由此引起的,属最主要的癌痛类型;第二类指由治疗引起的疼痛,如化疗、放疗以及一些微创治疗,10%—15%的癌痛是由此引起的;第三类指癌症患者平时所伴随的慢性疼痛,比如伴有三叉神经痛、腰腿痛或者带状疱疹神经痛。
有些种类的癌症早期会产生疼痛,且很多病人就是由于疼痛来就诊才发现是恶性肿瘤。因此,早期的疼痛症状也是诊断肿瘤一个指标。
但是仍有大部分早期的恶性肿瘤感觉不到疼痛;当疼痛出现时,往往已经发展到中晚期了。尤其对于已经过治疗的癌症患者,若出现疼痛一定要及时找专科医生,很可能意味着肿瘤复发或转移了。例如,很多癌症患者当出现腰腿痛时,常希望是简单的慢性疼痛,就采用扎针灸、按摩,越来越严重,最后再检查时,才发现已经骨转移了。由于延误了病情,再治疗就非常困难,甚至可能还导致截瘫。
疼痛对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第一,患者感到身体疼痛时食欲不佳、食量减少,这也是最常见的反应;
第二,长期的疼痛会使得患者内心烦躁不安,觉得生活没意义,容易出现抑郁、自暴自弃的情绪,甚至还出现自杀倾向;
第三,疼痛导致睡眠不好,不仅仅影响患者本人的日常生活,还会影响家属的正常生活,比如患者备受癌痛困扰总睡不着时,就需家属帮助局部揉捏以减轻疼痛,还要辅助翻身,给家属带来沉重的身体和精神负担。
从生理的角度来看,长期吃不好、睡不着会导致身体抵抗力下降,肿瘤细胞一般在人体抵抗力较差时发展最迅速,以致不利于治疗癌症。国外有研究发现,持续性的严重疼痛会加速病人的死亡,这种死亡的速度是正常癌症进展速度的几倍或十几倍倍。
现在一致认可的新的观点是,在治疗癌症时,一旦出现疼痛就应该同时控制疼痛,甚至在治疗肿瘤的前期就需先缓解疼痛。
从国内外对比来看,中国人对待癌痛的观念和西方国家很不一样,美国的吗啡消耗量是中国的一百多倍,占全球吗啡消耗总量的40%以上。国外很多癌症患者认为只要出现疼痛就需要治疗,疼痛控制了再进行其他治疗;但中国人倾向于忍着疼痛先治疗癌症,最终导致患者在忍受剧烈疼痛中接受放化疗,这样无疑不利于治疗癌症。而且,一些放化疗也需要病人的积极配合,比如放疗需要合适体位,但有些病人由于疼痛导致活动受限,最终无法配合放疗。
患者出现疼痛时首先应该明确引起疼痛的原因,评估疼痛给人生活带来多大的风险、会不会有进一步导致身体功能损伤的因素。如果疼痛暂时对睡眠和饮食没有太大影响,建议服用一些简单的止痛药物,比如非甾体类镇痛药;如果疼痛的程度进行性加重,慢慢开始影响睡眠和饮食,甚至影响癌症的治疗时,那么就需尽快找疼痛专科大夫,把止痛和治疗癌症放在同等的位置。
因此,应该将治疗癌症和癌痛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积极抗肿瘤治疗同时也要把疼痛问题解决好,人体才有体能接受放化疗,才有足够的抵抗力与癌症作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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