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是治疗癌痛的常用药物,在临床应用中,常见病人及家属对其产生误解,少用甚至拒绝应用该药物,人为加重癌症病人的痛苦,本文从常见的对吗啡应用的误区列举如下,以利于癌症患者及家属纠正其错误认识。
1、应用吗啡可以成瘾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国内外研究资料都已否认了这一看法,吗啡在正常人中应用固然可以导致成瘾,但对于癌痛患者,强烈的疼痛本身就能起到很好的成瘾阻断作用,所以大可不必为此有不必要的担心。
2、吗啡应用后,会成依赖,越用越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般来说,随着癌症病情的加重,疼痛会越来越重,需要的吗啡剂量可能相应增多,但这并非由于吗啡应用后作用减轻,需要增加剂量。
3、吗啡副作用大,尽量少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吗啡的常见不良反应有呕吐、便秘、幻视、呼吸抑制等,除便秘需药物治疗外,其他都很轻微,不需临床处理,且吗啡剂量弹性很大,我们在临床上应用可以从10mg,到几十mg,口服吗啡制剂更是如此,所以吗啡相对于我们治疗感冒时常用的那类解热镇痛药来说,对于肿瘤病人更为安全。
4、吗啡不治病,不到万不得一尽量不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诚然,吗啡只是一种止痛药物,对癌肿本身没有消灭作用,但是,医学理念发展到今天认为,镇痛治疗是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癌症病人无痛也是对病人的尊重和综合治疗的一个方面。无痛不仅能令病人精神愉悦,而且有助于机体免疫功能的恢复,从而可以从侧面抑制肿瘤的发展。
5、吗啡不到晚期不能用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治疗癌痛,医学上有三阶梯药物,如果前二个阶梯治疗效果不好,就是以吗啡为代表的第三阶梯药物的使用指征,所以不在于癌症病人的病情早晚,而在于病人对疼痛的主观感受,临床上只要对疼痛控制不好的,哪怕早期病人,也可以借助于吗啡止痛。
6、吗啡只要用了,就撤不掉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疼痛是癌症的症状之一,随着病情的缓解,疼痛当然也会缓解,比如临床上常见的肿瘤骨转移引起的疼痛,如果患者一开始借助吗啡治疗,随着放疗、双膦酸盐药物作用的起效,疼痛会减轻,吗啡就可以撤下来。所以吗啡应用与否,是与病情有关的,并不是说一旦应用就需终生服用。
总之,国人对于吗啡的误解,导致我们这个怏怏大国,吗啡的应用量竟然远低于美国,从而人为地增加了本来已经很可怜的癌症病人的痛苦。虽然,目前随着医生治疗理念的改变、医学知识的普及以及国家对吗啡应用政策的调整,这种认识逐渐改变,但临床上仍时有见到持以上误解的病人或者家属,希望本文能纠正他们的错误认识,从而对广大癌症患者有益。
最后,让我们尊重癌症患者的主观感受,尊重他们无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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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刘佩仪)